(第13期)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 |
发布日期:
2024-10-12 15:58
序号 | 行政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岀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 注 |
1 | 柳市监处罚〔2024〕44号
|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 | 贵州六宏科技检验有限公司 | 91520113MA6E5PN10L | 蒋德海 | 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相关要求开展气瓶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其行为属于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气瓶检验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1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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