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5-21 12:0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4〕27号

融安县大良镇靓丽日化精品总汇店经营未注册的迪之美十天祛斑回春素等化妆品案

融安县大良镇靓丽日化精品总汇店

450224600059195

陈克华

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迪之美十天祛斑回春素、迪之美养白素10天养颜增白祛斑王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4年5月30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