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罚〔2024〕11号 | 柳州市标高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柳州市标高商贸有限公司 | 91450205MA5KD8P06C | 陈东林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财物;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
2 | 柳市监处罚〔2024〕6号 | 柳州市柳南区晨雅百货经营部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 柳州市柳南区晨雅百货经营部 | 92450204MA5L5UK87D | 罗勇 |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
3 | 柳市监处罚〔2024〕7号 | 柳州市柳南区章焜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 柳州市柳南区章焜食品经营部 | 92450204MA5LD1T385 | 刘章焜 |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
4 | 柳市监处罚〔2024〕8号 | 柳州市逸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 柳州市逸翔贸易有限公司 | 91450204751228102H | 何先凤 |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