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2026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08 17:00    |  作者: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6〕2号

广西孙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事项的预包装食品案

广西孙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450204MA5P3LBQ53

孙大柳

一、当事人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二、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生脆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九项的规定;三、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原味瓜子、原味香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中从轻处罚情形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4.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6年4月7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