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2025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3-05 17:50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罚〔2025〕3号 |
柳州市城中区贵青丝美容美发馆经营未经备案化妆品案 |
金芳 |
92450202MACD8C9Y23 |
金芳 |
当事人经营未经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 年修订版)》中减轻处罚情形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过期的涉案化妆品;2.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2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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