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期)2022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市市场监管处置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11-14 09:2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罚〔2022〕134号

柳州康是美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静兰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柳州康是美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静兰店

91450200077142269L

刘凤

当事人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1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7日


2

柳市监处罚〔2022〕135号

柳州市龙泉发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柳州市龙泉发药店

91450204695382411U

罗庆芳

当事人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1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7日


3

柳市监处罚〔2022〕136号

柳州市千福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柳州市千福药店

914502025547232436

柳春菊

当事人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1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7日


4

柳市监处罚〔2022〕137号

广西柳州养天和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和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广西柳州养天和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和药店

91450202MA5NUNYBXL

黄玉

当事人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1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7日


5

柳市监处罚〔2022〕127号

柳州市鱼峰区瑞新冷冻食品经营部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柳州市鱼峰区瑞新冷冻食品经营部

92450203MA5LC4562X

唐国位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生产日期的食品;2.罚款。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22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