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10期)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9 11:00    |  作者: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柳市监处字〔2022〕46号莫远敏无证无照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案莫远敏

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2年5月10日开始在柳州市古亭山美女山采石场内的砖瓦结构仓库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至2022年5月26日被查获之日止,当事人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获得利润1680元。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80元;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2年6月23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