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期)2020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12-28 09:45    |  作者: 市市场监管处置中心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字〔2020〕99号

柳州市柳南区强仂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柳州市柳南区强仂百货超市

92450204MA5NW1PK7T

于鹰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枣夹核桃仁(生产日期:2019年09月08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月4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1日


2

柳市监处字〔2020〕130号

柳州市鱼峰区星之彩百货经营部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

柳州市鱼峰区星之彩百货经营部

92450203MA5PFQEG1P

马亮

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月6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