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广西融水贝江村实业有限公司)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8-19 18:05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西融水贝江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食品“貝江村”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GC22450000622233965

样品名称

贝江村酱油

生产日期

2021-12-03

型号规格

500mL/

标称生产

企业

广西融水苗仁酱心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

单位

广西融水县牧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委托生产

企业

广西融水贝江村实业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全氮(以氮计)

检验机构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2022712日执法人员向广西融水贝江村实业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上述产品《检验报告》(NO:SG222590)打印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蒙可畅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SG222590-3)和相关的文书上签字确认。2022715,经局领导审批后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当事人委托广西融水苗仁酱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100瓶,“貝江村”酱油(商标:貝江村及图形、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21-12-03)。广西融水苗仁酱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完毕后,由广西融水贝江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给广西融水县牧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经营门店销售。

当事人收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NO:SG222590)后,立即采取了召回措施,共召回4瓶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持证亮证合法经营,其经营场所通过审批部门审批分析其产品稍低于产品标示的“二级”质量等级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在稀释调配盐浓度工艺中饮用水稀释稍超微量,导致了全氮指标稍低0.08g/100ml

企业整改情况:已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