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经营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信用修复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持续提升经营主体整体信用水平,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现就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公告如下。
一、信用修复的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因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信用修复的条件
(一)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条件
1.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因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履行公示义务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更正公示信息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条件
因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条件
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一年,且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三、信用修复的申请流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申请表(必填,见附件1);
2.守信承诺书(必填,见附件2);
受理与审核: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依法予以修复;对不符合修复条件的,不予修复并说明理由。
修复结果查询:信用修复完成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应的失信信息。
四、信用修复的注意事项
及时关注信用状态:企业应及时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定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记录,避免因疏忽导致信用受损。
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企业发现自身存在失信行为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信用修复不是对企业失信行为的纵容,企业应以信用修复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避免再次出现失信行为。
五、联系方式
经营主体在线上办理信用修复时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0771-5533506;如遇其他问题,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柳州市市场监管局:0772-2620925;城中区市场监管局:0772-2082300;鱼峰区市场监管局:0772-3111949(异常名录)、0772-3180025(行政处罚);柳南区市场监管局:0772-2523632;柳北区市场监管局:0772-2527915(异常名录)、0772-2530620(行政处罚);柳江区市场监管局:0772-7217331;柳城县市场监管局:0772-7614093;鹿寨县市场监管局:0772-6661631;融安县市场监管局:0772-8120923;融水县市场监管局:0772-5123315;三江县市场监管局:0772-8625306。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