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柳法办通[2021]24号)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把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报告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应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报告径报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再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第二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撰写过程
政策法规科作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承办单位,首先要求市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报送其2021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然后再综合全局的总体情况,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报告,按程序报市局党组审批。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主要内容
报告分为五个部分,前三个部分是2021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从全面履行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三个方面总结了柳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第四部分是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包括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第五部分是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主要包括打造法治引领全局化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系统化制度供给体系、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系、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体系、健全高能有效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体系、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数字监管建设体系、继续营造多元化普法教育氛围九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