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聚焦“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谋划,不断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市场监管部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印发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成员。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主抓推进,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及AB岗保障,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合力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落实政务公开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规范工作程序,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机关“三办”程序,修订印发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报批时必须将解读方案、材料一并报审公开。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及时编制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加强统筹协调,以基层用权公开为导向,指导县区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1条,规范性文件5条。公示柳州市人大、政协会议建议提案议案结果5件。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都依法依规进行了规范答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宣贯渠道。加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场监管”等新媒体建设,专设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新增市场监管普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围绕“放管服”改革、食品安全、质量强市战略等,推动深入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日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活动,提高群众关注,增进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发布转载各类政务信息和科普知识1532篇,策划推出专题活动或工作系列宣传14期。
(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恢复市场活力。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围绕开办企业、市场监管和创业创新3项营商环境指标,着力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分别制定下发了《2020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和《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降低疫情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影响,各项指标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其中:
“开办企业”指标取得新突破。通过“一次提交、前台受理、后台审理、一窗进出”的“一窗通办”模式,将4个环节压缩到2个,实现了开办企业7个事项2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2020年,全市登记在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1.77万户,同比增长9.6%;其中新增4.69万户,同比增长5.9%。
“市场监管”指标取得新进展。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有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制定完善了部门联合抽查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全覆盖和常态化,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独立开展“双随机”任务49个,完成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4763户,联合部门开展“双随机”任务6个,完成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35户,已覆盖随机抽查事项25个,清单覆盖率达100%。信用监管持续加强,形成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累计向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53.6万条、行政处罚0.23万条,有效提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五)强化舆情回应责任,提高舆情处置能力。坚持“以人工为主、系统为辅”开展舆情监测,“以监管业务为主、联席联办为辅”开展舆情处置。建立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并会商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引导、评估的情况。印发《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积极回应了““3.15”晚会曝光的宝骏560变速箱问题”舆情事件。2020年,共接收消费者诉求5.6万件,办结5.5万件,办结率达9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400万元。同步跟踪完成政府12345热线应急处置办件53件。
(六)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市场监管执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以价格监管、竞争执法、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称“双打”)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发布37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全力推进质量抽检工作。制定了《2020年工业产品质量市本级监督抽查计划》,在市本级开展了42类共477批次产品监督抽样,公布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对问题产品开展了严格的后处理工作,有力维护了地方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同时,按照规定于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局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如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2020年,已公开政府采购信息37条,采购总金额108.05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5 | 193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8 | 57 | 145 |
行政强制 | 2 | 44 | 4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 | 108.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方面,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本单位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