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1-17 10:20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条例,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我局工作开展,实现建设执政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和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构。

按照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则》要求,我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落实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效推动我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

为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审的严格程序,并层层落实责任,各科、室、中心、所负责人任成员,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办理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并由专人负责网络操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

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送审、复核、审定、公开程序执行,制定了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制度。同时,建立了公开信箱(邮箱),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操作。

三、完善内容,积极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为方便公众查询,上半年,我局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调整了工商红盾网页面设置,自主研发了网络办公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调整到页面最显著的位置,并且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公开内容,为方便公众查询提供了保障按照公开指南、主动公开、补充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了工作机构、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承诺事项和社会监督栏目,通过多种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年来共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务信息600多条,被国家工商总局采用44条,其中总局要情刊物收录一条;区局政务信息网采用191条;市委、市政府采用66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文章近1000篇,制作《经济卫士》节目156期;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加强了工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提高信息质量。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下大力气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提升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高效、有序进行。特别是要抓紧建立健全网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信息泄密和公布工实信息等问题。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