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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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现公布柳州市工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柳州市工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

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明确了各自相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逐级明确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一是为切实改进政务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及时制订并下发了《2016年柳州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措施。二是为增加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功能,下发了《柳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报送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三是各类文件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进行审查,由分管局长、局长审核后,由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发布信息。

(三)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充分运用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大厅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需要的信息。如通过全市工商系统窗口,可随时了解工商部门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服务信息,随时了解业务办理进展情况;通过市局机关办公楼九楼企业信息查询窗口可打印企业咨询单为公众提供权威的企业基本信息:通过登录广西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可查询我市工商部门登记的所有企业基本信息。此外,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不断更新法律法规宣传及工商工作动态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柳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官方微博、新闻媒体、全市工商系统办事大厅政务公告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逾1万条,其中通过柳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231条、业务公告29条、其他政务信息980多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54条,回复网友咨询、评论21条次;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347条。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结合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重新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实现动态更新。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新制发的文件中均已标注公开属性,并简化了发布程序。三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要求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了信息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如在2016年3月15日通过报纸、网站、宣传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解读。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通过板报或者墙体公开宣传栏发布广西商事制度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广西著名商标申请等工作情况,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询场所提供信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以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广西)、柳州日报公开我局专项行动执法办结案件、2016年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及“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定期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到“一中心两馆”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等到我局九楼企业查询大厅申请查询公开信息的为4120人次,为申请人复印纸质档案331份;我局机关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以我局为被告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柳州市工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xxgk.liuzhou.gov.cn:8081/html/7569/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工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263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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