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1-16 09:46   

  2013,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并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2013年度报告。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工商局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办法。加大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有效地增强了工商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 

  1.调整领导机构。2013年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信息中心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维护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 

  2.强化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应配套措施和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安全保密并有效运行。 

  3.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录入。截止20131231日,市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工作动态53条,占25.6%;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条,占8.6%;其他类别信息136条,占65.8% 

  4.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除采用门户网站外,还积极在广播电视、主流报纸上予以发布,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2013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三、主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健全完善公开程序,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局办公室严格把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息5个工作日内发布,其他政府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柳州市工商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产生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梳理,定期维护,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二要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目录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程度,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2014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