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916811W/2021-2348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1日
标  题: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柳市监报〔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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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1 16:30    |  作者: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全面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我局坚持“强责任、严监管、优服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市场监管,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1.营商环境大幅优化,市场活力保持持续增强

认真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争创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我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压减审批环节,增加服务内容,降低开办成本,通过“一窗通办”模式,将企业开办7个办理事项由4个环节压缩到2个,办结时限依然压缩在0.5个工作日内,行政效能大幅提高。疫情期间,帮助企业与疫情防控形势赛跑,23分钟为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新办口罩防疫物资生产营业执照,帮助上汽通用五菱公司3天时间成功实现跨界转产防疫口罩,创造了柳州奇迹。经第三方评估,我市企业开办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020年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对冲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市场活力迅速恢复,全年全市市场主体数突破32.8万户,同比增长11.13%,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2.服务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深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成为柳州新名片,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2020年柳州质量工作再次获得自治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通报。二是知识产权战略和商标品牌强柳战略成效显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全市累计申请专利6238件,获得专利授权4289件;发明专利拥有量392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7件,居全区第二。全市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24523件,同比增长22.79%;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保护和促进运用工程成效明显;积极支持柳州螺蛳粉走出国门,推进柳州螺蛳粉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已在法国、意大利等15个国家获准注册保护;积极拓展商标运用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我市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获得担保债权数额6926万元,质押登记数量居全广西首位,位列全国前十名。三是标准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圆满收官。柳州企业参与全国标准“领跑者”行动实现广西零的突破,上通五企业标准《纯电动轿车技术条件》获2020年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柳州企业成为行业标杆。柳州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工作获国家总局肯定,开展对标达标产品数量居全区首位、全国前列。四是认证认可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市各类有效认证证书达4480张,位居广西前列;10款螺蛳粉产品获得香港优质印认证,有力促进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计量基础不断夯实。全面完成柳州市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目标任务,新建非接触式测温仪校准装置和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70项,位居广西前列。六是检验检测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汽车质检中心一期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开始投入使用并发挥突出效益,二期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建设指标,中心11个检测类别、148个项目(参数)和76个标准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测水平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为柳州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全国检验检测开放日启动仪式在柳州成功举办,自治区级螺蛳粉检测中心、市级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161项,为我市增加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  

3.坚持严监管优服务,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以价格监管、竞争执法、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牵头组织全市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事项覆盖率、抽查结果公示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均达到100%。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共计3113件,货值金额2472.74万元,处罚没款2333.8万元;荣2020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上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率先在全区健全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维权机构;放心消费活动创建成效显著,累计创建示范街区59条,参创商家总数达3332家;消费维权力度持续加大,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7万件,挽回经济损失3018.93万元,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  

4.强化民生安全监管,牢牢守住重点领域安全底线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我通过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电子监管覆盖率超过绩效目标近10个百分点;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100%一票通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强力构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成效显著;强化食品质量抽检,3批次/千人自治区下达抽样任务完成率达168.13%,全区排名前列,获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2020年,我市在全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获评为A级等次。

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有效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质量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率先在全区创新编制《柳州市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指导书(试行)》,两品一械工作获得自治区药品监管局2020 年全区工作突出单位通报表扬,全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位于广西前列。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持续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和应用效能,2020年我市被列为全区唯一的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改革试点城市。

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牢牢守住了民生安全底线,为维护社会民生安全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列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订实施《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方案》,2020年1月局党组审议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民法典》等重大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党组会议形式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三次。

2.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我局严格执行《柳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推进依法治局各项制度建设,推动严格执法全员守法;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等市委市政府重部署,将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道。

3.履职尽责,法守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一是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职,办理并指导对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检察建议,密切跟踪工作进度,督促及时落实,确保执行到位;二是积极配合法院部门的诉讼和审判工作,对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分管领导积极出庭应诉;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严格依职履责;对法院申请协助执行文书,及时予以协助。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共出庭应诉 2起;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我局领导亲自带队参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5·20”化妆品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等,并在各级媒体开展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尊法守法社会氛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参与立法修法工作。一是参与《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柳州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并出席立法座谈会。二是认真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修改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等12部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并结合本局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深入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于2020年5月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对我局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予以肯定。同时,我局向柳州市人大报送关于修订《广西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条例》议案素材。

2.建章立制,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机制。一是落实“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统筹协调法律顾问承接我局新增监管业务,并续聘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事务所,为全局规范性文件、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制定《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涵盖案件来源登记、规范文明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以制度约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有效防止重大决定失误。我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前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依程序作出决定,有效防止决策失误。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32件。2020年全年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优化执法力量分配,确保每个业务科室至少有一名至两名业务执法能力熟练的执法人员,通过传帮带,快速形成执法凝聚力。二是加强执法证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核对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查漏补缺,组织开展2020年度执法证培训考试。2020年我局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动态调整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动态市场监管权责事项,进一步梳理各类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737项、行政强制44项、行政检查6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二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合理。三是积极推行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发挥审核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和结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办案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在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全文公开。根据《2020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考核工作方案》,全面自查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并开展执法文书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及时准确。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各项公开业务。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承办职责到位。办理人大提案3件、政协提案8件。二是严格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市场监管形象。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LED屏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高效的信息查询服务。三是积极支持市司法局对我局开展野生动物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司法局对我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予以肯定。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业化、规范化,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执法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2020年办结行政复议21起,行政诉讼3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梳理市场监管主要法律法规,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全书》《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书本,提供给执法人员学习,不断增强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能力。

2.抓好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文书通过开展覆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规范办案流程,统一使用规范的办案法律文书。通过邀请自治区领导授课、邀请专家讲座、网络教学等形式,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学法用法“双平台”,做到实体程序并重。通过建立市场监管局执法业务交流微信平台,及时答复县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法律适用及执法程序咨询,密切指导基层规范执法。2020年组织各县区监管人员参加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列培训达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0余次。

3.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方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六进”活动,实现执法与普法相融合。9月组织柳州市药品从业人员参加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激发全市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学习“两法”的热情,增强药品全行业守法自觉性,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涉及广泛、监管执法触角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化妆品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规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市、县市场监管局共发放药品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设置展板13块、悬挂标识标语20余幅、接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市场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职责边界尚未完全明晰,监管职责梗阻现象存在还需要以权责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层级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二)法治监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机构改革精简压缩编制,加上队伍人员老化等原因,全市市场监管部门40岁以上人员占比高达76.5%,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比较匮乏,聘用人员辅助执法情况较为普遍监管人员的配置需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

(三)依法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监管职能的整合新形势新发展的变化,在一定领域特别是安全监管领域存在较大的履职风险,需要进一步增强业务知识和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能力明显不足,原有的信息化系统未及时升级更新和融合,无法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对监管的有力支撑。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以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一是理顺和贯通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层级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靠前谋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依法行政制度,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完善市场监管重大决策清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注重考评考核实效,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科学组织2021年度培训计划,针对法律知识应用短板开展专题培训,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强化提升干部队伍行政执法素养。二是注重队伍建设,从人员的选拔、培养、待遇等方面着手,把执法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重要执法岗位、领导岗位。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对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执法人员,坚决依法处理。三是鼓励开展市场监管法治理论和执法实务研究。充分发挥执法骨干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收集、研究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市场监管难题的法律业务专题研讨,及时提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系统开发应用,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持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