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25 16:18   

 

                       广 西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柳工商发〔2016〕112号

 

 

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

‘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城区分局、柳东分局、双生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宣传柳州工商系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强化消费维权力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踊跃投稿至指定的8家媒体,于12月5日以前将刊登在8家媒体上的参选作品电子版0A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同时将参选作品的纸质版送至市局办公室1408室。其中:各城区分局、柳东分局、双生分局至少上报3篇作品;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机构至少上报1篇作品(其中包括: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科、消保科、市场科、信用管理科、企个科、商标科、广告科、网监科、人事科、经检支队、12315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2636920,联系人:王晶。

 

附件: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6年7月22

 

 

 

 

 

 

 

 

 

 

 

桂工商办发〔2016〕127号

 

 

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

‘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鼓励新闻工作者、工商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宣传广西工商系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强化消费维权力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为工商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自治区工商局决定联合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开展“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评选活动。请按照《“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1.“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

2.“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

3.“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

         4.“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

‘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

 

为鼓励新闻工作者、工商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宣传广西工商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培育商标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支持脱贫攻坚、美丽广西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多出好新闻、好作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自治区工商局、广西工商学会与有关媒体联合开展“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名称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以下简称“红盾杯”好新闻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广西工商学会。

(二)协办单位:中国工商报社、广西日报社、广西电视台、广西广播电台、人民网广西频道、新华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广西工商》杂志。

(三)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或专家及相关同志组成“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宣传中心),负责活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20167月1日至11月30在中国工商报社、广西日报社、广西电视台、广西广播电台、人民网广西频道、新华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广西工商》杂志等8家媒体指定栏目上发表的所有以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宣传内容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二)作品内容:好新闻大赛作品写作(制作)要运用鲜活的事例、详实的数据、精准的对比、精彩的现场描写,生动反映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监管、文明执法、高效维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展现工商干部立足大局、执法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准确,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新闻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特色突出,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有较强的可读性、可听性、可看性和感染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作品体裁形式:消息、特写、通讯、评论、报告文学、摄影、摄像(电视)新闻作品等。

四、评选标准

(一)报刊、通讯社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新闻要素完整,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内;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内;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事实准确,材料典型,结构合理,描写有细节,评述有深度,感染力强(调查报告:列举事例,观察现象,注重分析,提出建议,逻辑清楚,语言简练;现场特写:中心突出,短小灵活,细节生动,行文流畅);每篇字数在4000字以内。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平均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二)新媒体类(网站)作品文字类参评项目:同上。

(三)电视类:电视台(简称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电视类作品,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重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创新,画面真实,声音与画面协调。

1.消息: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者指代表作的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4.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四)广播类:广播电台(简称广播)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类作品,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应清新活泼,串联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广播特点。

具体要求同电视类。

(五)新闻图片作品参评项目: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还应新闻性强,紧扣主题,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画面清晰、比例得当、不造假摆拍。

    参评作品不得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参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修饰。要求保留原片,评选获奖后传入指定邮箱供核实。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小于1.5M

    五、报送要求

    参评作品由各协办单位按如下要求向组委会推荐:

(一)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推荐作品以纸质(请用快递邮寄)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评选。

()报送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中,须填写推荐总体报告1份,包括共推荐多少篇作品、分类及等次等。填写1“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填写;《广西工商系统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推荐表》(附件3)各一式1份。 

    2.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3)和1份作品文字稿。

1)报刊类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类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当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3)各推荐单位均须报送1套完整的电子文本,包括推荐目录、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各个项目作品推荐表、刊播发表的作品(广播电视作品须附完整文字稿),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4)文字类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样报刊,并将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制作成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的JPEG图片),连同作品文字稿的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新闻网站报送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另起word附上网上链接地址。评论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

5)广播类、电视类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刻录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推荐单位参评的所有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可刻录在1张光盘上。

6)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作品文字稿的电子版(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需刻录在光盘上。

7)摄影类须报1套文字材料和原片洗印件1(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4,并报1份发表在媒体的原件报刊或网络截图,每张照片大小不能低于1.5M)。

六、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个人同一类型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篇。

(二)所有推荐作者均须按作品推荐表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详不能参评。

(三)参评作品统一由作者所发表作品的新闻媒体推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作品。

(四)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材料,对涉及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事迹材料和其他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要认真进行核查。

(六)个人对作品的著作权负责,推荐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享有版权,确保作品内容的真实性。

(七)本次评比不退参评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有权编印获奖作品集并在广西工商系统的网站或用于其它公益形式等非商业性使用。凡上报参评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七、投稿要求

(一)作者向协办单位新闻媒体自由投稿,并在稿件显著位置注明“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应征作品字样,同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涉及敏感问题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等。

(二)投稿邮箱:

1.媒体邮箱中国工商报cicnywb@163.com;广西日报470769898@qq.com;广西电视台xwbtlk@vip.sina.com;广西广播电台2609588744@qq.com;广西新闻网haoxinwen2016@163.com;人民网广西频道   gxgshxw@163.com;新华网广西频道gxfskhd@126.com;《广西工商》杂志gxgsxh@163.com

2.组委会公用邮箱和地址: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车亚焕、甘孝雷、文莉(具体负责)、杨彪(具体负责),电话:0771-5532970

地址:广西南宁市宾路1号自治区工商局“红盾杯”好新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文莉、杨彪(收);邮编:530028

、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分报刊(含通讯社)类、电视类、新媒体(网络)类、广播类、摄影类等5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置奖项如下:

报刊、通讯社类及新媒体(网络)类奖项设置分别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

电视类、广播类、摄影类奖项设置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6名。

另按获奖的数量评出单位组织奖6(在协办单位和各市工商局中产生)。

参评作品达不到评奖标准的,奖励名额可空缺

九、评选办法

(一)组委会将评选活动方案在媒体进行公布。

    (二)参评作品通过2种方式产生:

1.协办单位推荐:除广播、电视媒体根据奖项设置按12比例推荐作品外,其余协办媒体各向组委会按1:1的比例推荐作品。

2.专家评审:组委会召开成员单位评审会,对推荐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作品的得票情况评出拟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评委不参加作品申报)。

3.拟获奖作品在广西红盾网等媒体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十、实施要求

(一)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活动作为2016年一项重要宣传工作,认真按要求抓好落实,充分发动全体工商干部职工和媒体工作者、专家、群众及服务对象积极参与。

(二)各地工商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各媒体驻当地记者站的支持,请他们采访、报道,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三)全区工商系统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良好契机,通过工作实绩,让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工作,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所宣传的先进个人,须征求同级工商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其事迹应当客观真实、生动感人;所宣传的先进集体,撰稿人必要时须征求同级工商部门的意见。对于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作品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作品的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2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

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推荐汇总表

单位:                             单位公章:


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

项目

字 数

(时间)

作者

姓名

刊播单位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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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附件3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

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作者姓名

 

刊播单位

 

首发日期

 

刊播版面(栏目)

 

作品字数(时长)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作品

内容

简介

 

社会

效果

 

推荐

单位

初评

意见

 

                     日(请加盖推荐单位盖章)

专家

评审

意见

 

    


 

 

 

附件4

“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

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刊播版面

(栏目)

 

作者姓名

 

首发日期

 

刊播单位

 

联系人

 

邮编

 

电话、手机

 

联系地址

 

 

 

请另附长31CM、宽21.5CM的浅色卡纸,在卡纸上粘贴8英寸(长边20cm)照片,卡纸应当与本表装订在一起。

 

社会效果

 

推荐单位意见

    日(请加盖推荐单位盖章)

专家评审意见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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