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 州 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柳工商发〔2018〕14号
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
“2018美丽柳州·幸福乡村·整治市场”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双生分局
,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美丽广西·幸福乡村·市场整治”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工商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任务,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继续深入开展2018“美丽柳州·幸福乡村·整治市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柳州市工商局2018“美丽柳州·幸福乡村·整治市场”活动方案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柳州市工商局2018“美丽柳州·幸福乡村·整治市场”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落实2018年 “美丽广西·宜居广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把生态乡村建设与整治市场秩序、营造“美丽柳州·宜居柳州”的安全消费、放心消费、舒心消费环境,做好市场规范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部署
(一)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管
1.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防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在农业春耕、夏播、秋种生产前,实施流通领域化肥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指导农资经营户开展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活动,发挥“放心农资店”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经营、使用绿色环保化肥;开展送肥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维权意识与环保意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2.以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乡村临时集市为重点区域,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为主要对象,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农村消费品市场各种违法行为。组织在农村消费市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标权和制售假冒商标行为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局市场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二)加大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等的监督定向监测,坚决打击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牵头单位:市局网监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三)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监管
1.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查无照销售行为。组织开展年度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6〕961号)的要求,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加油站的检查要100%覆盖, 车用汽油必须符合国Ⅴ标准。组织开展年度流通领域车用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格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3.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相关工作。
4.整治违规销售、使用违反国务院《限塑令》商品的行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有关制度,严禁市场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市局市场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四)加强重要节假日旅游消费市场监管
围绕重要时节和重点区域,加大对旅游消费市场监管的力度,规范旅游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开展对旅游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旅游消费欺诈等行为;二是开展对旅游商品经营场所的整治,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饭店、乡村旅游点、农家乐等场所诱导消费、强迫消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保证消费投诉渠道畅通,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牵头单位:市局市场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五)加强格式合同领域的监管,保护消费合法权益
1.强化格式条款监管。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合同格式条款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违法违规的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一是开展对通信行业合同监管,重点对通信行业的各类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进行监管;二是利用网络大数据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库在执法工作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实现熟练办案,办重案、办大案件;三是加强对旅游格式合同的指导,查处利用不公平的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2.推进落实格式合同文本公示制度。一是加大向消费者,特别是农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对未履行格式合同文本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的行政执法力度,对已公示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梳理,指导企业纠正涉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行为;三是将合同格式条款的公示工作和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相结合,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市局市场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1.联合多部门开展旅游行业、电子商务等十二大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形成一批示范街(商城、区域),以及诚信品牌企业、行业,为“美丽广西·幸福乡村”建设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健全完善12315网络、微信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消费投诉举报大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便利、高效的维权服务。加强12315数据分析和综合运用,为政府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参考。充分发挥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牵头单位:市局消保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12315指挥中心)
(七)开展2018年消费教育“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
1.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主题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欺诈、网络消费失信、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老年消费、网络消费以及金融消费知识教育。
2.及时曝光涉农的消费典型侵权案例,针对农村消费维权热点问题,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指导农村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局市场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八)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净化广告市场
1.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2.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类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虚假违法广告。
3.强化信用监管。依法开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广告发布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督促广告发布媒体履行审查责任。
4.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推出的案件线索,指导和督促各市及时查看和处理互联网广告案件、适时约谈并公布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5.大力推进公益广告发展。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宣传引导,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局广告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九)继续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以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巩固“无传销城市”的创建成果,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属地责任,立足基层社区、村镇这一无传销创建的基本单元,推动基层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动员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努力开创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空间。(牵头单位:市局执法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十)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强柳战略,培育贫困地区特色品牌
1.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孵化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公共区域品牌。开展贫困地区地理标志商标资源和公共区域品牌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全市地理标志商标和公共区域品牌孵化库。指导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示范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有效指导广大市场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2.助力贫困地区特色品牌“走出去”。参与“遍行天下 心仪广西-广西品牌神州行”系列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书籍发行、微信推荐等方式集中宣传柳州优势产品,提高产品的公众认知度、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局商标科,责任单位: 各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柳东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整治市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切实把“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整治市场”活动轰轰烈烈搞起来,扎扎实实抓下去。
(二)加强督办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市工商局对整治市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跟踪问效,组织开展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活动的进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并通报批评,确保活动抓出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总结工作经验。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开展“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整治市场”活动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归纳总结形成良好工作经验,请各牵头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前、2018年10月25日前将“美丽柳州·幸福乡村·市场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场科OA邮箱。联系人:周广辉,联系电话:2636966。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