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三招两式”,拆穿预付式消费“陷阱”
“办卡-闭店-跑路”“不予退费”“霸王条款”......近年来这样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预付式消费“暴雷”逐渐成为消费维权投诉的热点和痛点。
预付式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洗浴、体育健身、装饰装修、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汽车维修保养等行业,近年来,更是拓展到了互联网服务、游戏充值、汽车充电服务等新兴行业,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模式,商家获取人气和持续消费机会,消费者得到折扣实惠。但是,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完成服务或产品提供,更有甚者不仅不退款甚至“跑路”,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予以明确,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2.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3.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4.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为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市场监管部门教您“三招两式”,擦亮眼睛,掌握主动权,维护自身权益:
“三招”:
1.拒绝提供正规营业执照或相应许可证件的商家,不消费!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应确认商家的经营主体资格,核对商家宣传资料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和注册地址是否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避免因商家“跑路”而造成损失。
2.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的商家,不消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时限,必须明确口头约定无法代替书面合同,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
3.拒绝提供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的商家,不消费!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每次消费后核对消费金额,掌握卡内余额变动,防止商家变相涨价或突然关门。
“两式”:
1.理性消费: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消费能力,理性选择充值金额,避免一次性充值过多或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卡。建议选择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的预付卡,以减少潜在风险。
2.依法维权:如果不可避免的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无法达成和解的,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平台投诉举报,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或涉嫌经济诈骗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