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家居建材类消费投诉近千件! 请看家居建材消费“避雷指南”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5 10:50    |  作者: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

2021年全市家居建材类消费投诉近千件! 请看家居建材消费“避雷指南”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美好家居生活的需求提升,涉及家庭装饰装修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如购买的家居建材出现质量问题,定制的商品不按期交付,收到的商品和预订的商品不是同款……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家居建材类消费投诉956件,同比增长14.49%,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五位。

针对家居建材类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柳州市市场监管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挑选家居建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规家居建材市场选购

目前,我国对家居建材类商品没有明确的“三包”责任规定,以经营者或生产企业承诺为准。因此,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口碑良好、售后完善的正规家居建材市场或专营店,理性对待经营者的促销手段,做到货比三家,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无任何售后保障的商品。此外,通过网络购买家居建材的消费者也不少,虽然网络购物选择多、价格更实惠,但材质、颜色、做工等细节问题无法直观挑选,安装、售后维修更无法得到保障,建议消费者通过实体店挑选或谨慎购买。

二、分清“定金”和“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法律约束力。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居建材时,尤其是定制类商品时,一定要事先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谨慎支付“定金”。

三、务必签订购买合同

消费者在定购家居建材时,应及时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需将商品品牌、型号、材质、制作工艺、环保要求、交货期限、安装要求、安装时是否存在附加费用、违约责任、“三包”责任规定等重要条款逐一列明。定制类商品需实地测量,并在测量单子上注明尺寸要求、款式设计、安装日期等。关于口头承诺的事项,要求经营者一并列入合同中,或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字确认。签订合同之前须对合同条款逐一核对,确认后再签字,如有疑问应及时要求经营者进行修改或完善。

四、注意留存样品等证据材料

消费者定购家居建材时,应注意查看定购的商品品牌、型号、材质、颜色等重要信息,注意保留样品和相关票据。定购之后务必索要经营者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确认商品能否按时送货安装。收货时,应由消费者本人当场验货,将预留的样品和实际商品进行对比,确认品牌、型号、材质、做工、颜色是否一致,尺寸是否合适,是否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等。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依据合同条款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在此,也提醒广大经营者,你们不仅是市场经营主体,也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经营者应当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