缆车票面未标注乘坐时间致游客错过停运时间
发布日期:
2016-04-12 16:42
| 作者:
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
三月三假期,桂林游客赵先生来到柳州游玩。4月8日,他与朋友购买了两张马鞍山旅游索道缆车双程票。到马鞍山上后,他们一路欣赏美景,看完夜景已近晚上8时许。当赵先生下山前往缆车乘坐处,却发现工作人员已经下班,缆车停开。无奈之下,他们只能步行下山。
赵先生称,购票时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提示,仔细查看缆车票并没有说明运行的起始时间,墙上也只有缆车的价格,所以他们认为应该任何时间都可以乘坐。下山后,他到管理处要求退票,却被告知已使用过的票不能退。赵先生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拨打电话向12315投诉。
4月9日,调解人员联系了马鞍山旅游缆车管理处,一名曾姓工作人员称,游客购票时口头告知过缆车运行时间,不过还是承认相关说明提示工作不够完善。他表示会请示领导解决。10日下午,缆车管理处已同意退回赵两张票的单程费用共30元,赵也拿回了退款。调解人员也提醒缆车管理处,关于缆车运行起始时间,要注意采用票面注明、上墙公示等措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带来更多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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