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咖跑路?

  发布日期: 2017-06-09 09:51   
网咖,即网络咖啡厅(Internet Cafe)区别于过去印象中昏暗、嘈杂还充满烟味、酒味及方便面味的旧式网吧,以优雅、舒适、充满咖啡厅格调的上网服务日益成为都市精英们的休闲“新宠”。

不过日前,12315中心却收到了一起投诉:网咖停业跑路了。

55上午家住柳州的王先生向12315中心电话投诉:自己和女朋友都参加了城中区五星步行街附近一家高档网咖的充值优惠活动,分别充值了人民币100元和50元,获得了总计250元和130元的上网金额;王先生及其女朋友参加活动赠送的网费均预存在各自的身份证中,且网咖本身也有一本登记账目但近日前往网咖消费时却发现该网咖已经贴出通知宣布停业,有剩余网费需转到相距不到50米远另一家网咖继续使用。

可是王先生到了这家网咖时,对方却表示两人剩余网费中赠送的部分全部不计算,实际充值的数额只能折半使用,如果同意就可以在该店继续消费王先生对此表示不满:照此计算自己能够继续消费的金额仅剩余一百多,而女朋友的剩余金额更是被“折扣”到了只剩几块钱。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向12315求助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消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但因王先生办卡的网咖已经关门,接手的网咖经营者跟原网咖之间是何种关系情况不明,且王先生手中无任何相关凭据,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消费中记住留存相关凭据,方便日后消费维权

12315中心:曾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