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干洗---消费者要留心,商家要用心

  发布日期: 2018-02-01 15:14   

柳州市工商局12315系统数据显示,2017年共受理涉及干洗服务的咨询、投诉48件,多因干洗后衣物变形、损坏、串染色等问题与商家发生纠纷。如今又到了干洗旺季,呢子大衣、皮草、羽绒服等特殊材质的衣物都需要干洗,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12315中心通过以下几个案例,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

案例一:黄女士2017年3月6日把一件价值1000元的羊毛大衣送至位于鹿寨县某干洗店进行干洗服务,并开具了普通服务票据,票据上之写明4天后领取,并无其他衣服明细。4天后,黄女士到店领取了衣服,大概看了下衣服没有变形就领走了。回到家试穿后发现,羊毛大衣整个衣物的手感等都已变硬,而且衣服缩小严重,完全无法穿上。商家坚称因为当初黄女士没有要求测量衣物尺寸,现在衣物是否缩小都不清楚,所以责任不在自己,但黄女士认为测量衣物应是商家尽到的责任。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商家最终同意去到黄女士原购买大衣店铺确定衣服价钱后按原价赔偿黄女士的损失,但因原购买大衣店铺老板没有时间导致事情被搁置,之后商家也从未向黄女士表态是否会进行赔偿。到了9月底,黄女士担心时间这久了干洗店会反悔,而且自己手中无任何凭据,很有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故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同意购买一件同颜色同款式的衣服赔偿给黄女士。

案例二:2017年11月24日我中心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其反映2017年7月底将自己某价值不菲的品牌包包送至高新区某连锁干洗店清洗,当时店员称可以将包包进行特殊翻新处理,并承诺翻新后,包包可以保留原色。李女士获得店员承诺后,同意让干洗店做翻新处理,并要求商家开具了票据。大概一个月后,李女士去取包时,发现翻新后的包包颜色变了,店员也承认包包有些许变色,的确并不是原来的颜色,李女士拒绝收货后,要求干洗店将自己的包包翻回原色。又过了两个月左右,店员告知李女士无法将包包翻回原来的颜色,李女士也不能接受自己的包包变成其他颜色,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故李女士向工商部门的求助。经工商部门调解,干洗店同意将李女士的包包送至柳州某商场的包包售后门店进行专业维护,并支付相关费用。

案例三:2017年12月29日方女士向我中心投诉,反映 12月底将自己新购买的一件1500元的皮草送到柳邕路某小区干洗店护理,但是现在拿到的皮草被染色了,商家拒绝赔偿。经工商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方女士的皮草本身是有白、紫、黑三种颜色,白色和紫色已经被侵染。商家告知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多年的干洗经验,方女士的衣服材质属于聚酯纤维,本身就容易串色,而且在消费者拿到的干洗票上已经注明属于衣物本身串色情况,不符合赔偿条件。方女士将该情况向服装销售商反映后,服装销售商也承认了该衣物的确容易串色,经工商工作人员调解,服装销售商同意为方女士做换货处理。

柳州市12315中心提醒广大经营者,根据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洗染业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在出具的取货凭证中注明承揽洗染物品的质地、规格、颜色、价值以及有无瑕疵等内容。造成物品变形、损坏、串染色、遗失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根据物品的实际购买价格、物品折旧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特殊要求的,经营者可以与消费者另行约定。经营者在提供干洗服务时,要尽心尽责,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干洗可能带来的后果,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划清赔偿责任,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12315中心还要提醒消费者,干洗服务应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服务佳的干洗店。在送洗衣物时,应与商家一同检查衣物否有破损等,并在字据上写明衣物名称、数量、颜色、洗涤方法、破损或缺件部位及状况,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送取日期、保管期、双方约定事宜、争议解决方式等,并妥善保管服务票据。消费者在取衣服时要对照收据,仔细检查所洗衣物,如有异议要当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另外,高档物品洗染时,应事先与经营者签订书面保值约定,保价若无法提供衣服的原始购物发票,应事先与经营者约定衣物的保值价格。

柳州市12315中心  张婷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