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柳州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七)

  发布日期: 2018-03-15 22:44   

(七)融水县“天使丽人美容院”强制未成年人接受美容服务案  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案例简介:2017年4月17日,融水县丹江初级中学的5名初中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到融水县工商质监局投诉。在3月初至4月16日期间,每逢双休日该校的多名寄宿制男女学生到县城购物时,在县城寿星中路小广场被“天使丽人美容院”的工作人员骗去美容院进行免费体验,有的学生还被搜身留下预付款。请求工商质监部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经调查,融水镇“天使丽人美容院”自3月初开业以来,每到双休日都派人在融水镇寿星中路小广场拉人头到其美容院进行“免费体验”。经统计,自3月5日至4月17日以来,共有15名融水县丹江初级中学的学生被强制消费或强制预留预付费款共计2763元。查实后,工商质监部门责令融水镇“天使丽人美容院”将强制消费或强制预留预付费款2763元退还给学生。

点评:该美容院以“免费体验”为理由,在未告知消费者使用该店产品需要付费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购买或强制购买使用其产品和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未成年人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侵害消费行为要保持理性,及时向监护人或学校反映,避免受侵害程度扩大,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