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柳州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八)

  发布日期: 2018-03-15 22:46   

(八)柳江县韩派电器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柳城县工商和质监局承办

案例简介:2017年4月25日柳城县工商质监局接到柳城县社冲乡政府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社冲乡仓贝屯开展检查。检查发现,柳江县韩派电器经营部的三位销售人员在通过展示实物并引导群众扫描该净水器机身二维码的方式宣传销售韩派净水器。二维码链接网页使用下述数据完美6级过滤”、“过滤精度0.0001微米”且未表明数据出处该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当事人使用的广告含有完美6级过滤”、“过滤精度0.0001微米”的数据且未表明出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点评:当事人打着惠民下乡和健康宣传的旗号,推销净水器等家电产品。以免费发放礼品等蝇头小利,用电解器电解水、夸大产品功效等虚假宣传手段,专门忽悠中老年人。执法人员制定详细处置方案后快速出击,于第二天检查现场并依法扣押净水器、水质检测工具箱等相关物品,同时对参加活动的群众做了讲解和疏散。柳州主流媒体对该案例作了正面报道,社会效应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