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信口头承诺!购买电视碎屏“返现保”却无法兑现?
5月16日,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消委会)收到一封来自老年消费者喻先生的感谢信:“谢谢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律师团志愿者的热情接待和认真负责地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使本人的诉求能及时圆满的得到解决,本人及家属十分满意,再一次表示衷心感谢”。
4月28日,喻先生来到柳州市消委会律师工作室反映,其于2019年4月在柳州某大型商场花费5999元购买了一台55寸某品牌电视,送货安装时师傅推荐了一款电视碎屏“返现保”的保险,告知三年保期内如没有发生碎屏维修将全部退回保险款。喻先生交付770元现金后,安装师傅仅在服务工单解决方案栏写上“返现保三年770元”便离开了。今年4月,喻先生到商场要求兑现“返现保”保险款时得到的回复是需再购买一台同等价值的电器才能抵扣保险款,喻先生顿时傻了眼,明白自己踩中了“坑”,于是请求柳州市消委会的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因喻先生仅保留有服务工单,缺少保险协议、购买电视发票等相关证据,消费维权存在一定难度。5月5日,柳州市消委会向该商场发出促进协商和解函,并向商场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过程出现不规范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在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商场同意退回770元。
在此,柳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等大额商品时,一定要保存好正规发票、购物小票、在线交易记录及其他购物凭证等消费凭证,尤其是商家口头的售后保障和承诺,要向商家索要厂家提供的保修凭证或其他正规凭证,不能简单随意写在其他服务凭证上。在消费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请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