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B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柳工商复〔2018〕1号
民建柳州市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保健品市场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保健食品监管现状
现行的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由食药局、工商局、物价局等多个部门共同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审批和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的查处工作,物价局负责保健食品价格监管。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保健食品经营主体5348户(含6县),其中企业户数1601户,个体户数3747户。
二、我们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一)加大经营企业失信的惩治力度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工作要求,以政府名义制定了《柳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联合市食药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对外公开),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从而减少了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现象。目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3次,检查经营主体24户次。上半年,市工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所有检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进行公示。由于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的做法,在自治区工商局半年工作总结时受到了表扬。
今后,我们还将根据《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将“老赖”信息推送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将数据转发到自治区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系统,实现自动对“老赖”的登记申请拦截,从而有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治。
(二)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工作
我们感到,要让不法经营者没市场,最好的办法是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为此,我们主要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社区、老年大学为重点,强化教育基地建设。社区和老年大学是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是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的首选之地。为了用好这块阵地,我局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先后在15所老年大学、25个社区成立了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在此基础上,与市委老干部局、市消协联合下发了《柳州市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关部门轮流到基地授课,今年来,各基地共为老年人上消费安全教育课18次,累计受教育达1762人。除此之外,我们还根据老年人愿听孙辈意见的特点,将消费教育活动向中小学延伸,在30个中小学建立了消费维权教育基地,每月坚持派人到学校上课,通过抓中小学生的消费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带着收获回家影响老人。事实证明,这个做法效果很好,据我们调查,在回家作了宣传的孩子当中,其家中老人几乎没有上当受骗的记录。在解决老人与子女堵气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先后与13位老人的子女作了谈话沟通,帮助他们深入了解老人迷恋保健品的主要原因,引导他们学会用关爱来解决根本问题。由于我市老年人消费教育有声有色,去年9月7日,全国“保护老年消费者,共筑美丽夕阳红”主题教育活动在我市启动。今年5月,我们又对消费教育向农村延伸作了安排,印发了《柳州市2018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暨“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方案》,并于6月27日,在柳城县举行了“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暨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市参观学习了柳城县老年消费教育进乡村的经验做法。自治区消委会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7月24日召开的消委会工作会议上号召全区向我们学习。
二是以提升企业责任意识为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我们结合重点时节和重大活动,积极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自管自控水平,从源头上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上半年,共督促检查企业3400多户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
三是曝光典型案例,发挥媒体正面引导作用。我们不定期在《柳州I号》等新媒体、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局域网站发布了监管动态、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案件查处通报等情况。截止7月底,共在主流媒体宣传工作亮点、监管成效、消费提示警示、典型案例等正面宣传超过400余篇。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易被误导的老年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广告内容,提升辨别保健食品真假的能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三)部门联动依法查处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在这方面,我们着力抓了三点:
一是加大保健食品商标监管力度。为强化商标保护力度,我们印发了《2018年度柳州市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3·15”、“4.26”、“5.10”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宣传商标维权知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高频率的宣传手段,形成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局共办理商标案19件,罚没款达17.75万,但没有涉及保健食品商标侵权案件。
二是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我们专门制定了《柳州市工商局2018年度广告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了完善广告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我们还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了《柳州市工商局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局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于5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广告业务培训暨2018广告业发展座谈会,在此之后,还对柳州日报社、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单位进行了走访和约谈,要求他们严格审查所发布的广告,严守广告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源头上遏止虚假违法广告的产生。上半年,共查处3起保健食品类虚假宣传、2起违法广告案件,罚没款8.9万余元。
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我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流通领域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宣传专项整治的通知》(桂食药监办保化〔2018〕6号)要求,由市食药局牵头,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违法声称、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经统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790户次,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5件,违法货值金额1.13万元,给以违法处罚4.82万元。
三、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们在边办边改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有着尽最大可能把工作做到更好的强烈愿望,但由于受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监管手段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变化。一方面,保健食品销售模式日益多样化。如今,除传统型模式外,新涌现了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多种方式,监管部门难以对相关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另一方面,不法经营者利用时间差逃避监管。他们通常在早晨、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采取小范围、短时间、抓重点、打游击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免费体验、健康讲座,派员工对老年人进行轰炸式游说,打亲情牌,博取老年人信任。而他们在集会上的宣传往往是口头上的,不会有书面宣传资料,不会给老人暗地录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执法部门得到举报前往调查取证,也难以取得有力证据。有些老年人甚至还帮着不法经营者说话,传统执法取证方式较难采到充足证据。
二是监管力量缺乏有效的集中整合。保健食品监管涉及领域广、联系部门多,贵在形成合力,难在坚持经常。这几年,通过联席会议和日常沟通,工商和食药部门的合力有了很大增强,特别是通过近段时间双方合力办理提案,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只要两家能当一家来办事,互相之间多一点主动承担,那么过去的许多事现在都算不上什么事。比如,在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上,如果能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么,工作成效就会是1+1大于2,否则,就会互相依赖而导致工作挂空。在这方面,目前,我们两家都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好这次提案办理的工作成果,不因机构改革而放松要求,继续加强部门协作,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当务之急,就是要联合商务委、文新广局,拟制好《柳州市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加大对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领域保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保健品违法行为,通过净化保健品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辜负贵委对我局的重托和厚望。
四、两点建议
一是加强广告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一直以来,我们对全市广告监管依靠人工监测,市工商局负责电视媒体、互联网、报刊的广告监管,主要通过不断地调换电视频道、上网搜索、翻阅报刊等方法来监测广告行为;基层工商部门负责辖区的户外广告、店堂广告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巡查和群众举报来监测广告行为。面对越来越多的广告发布量和形式,光靠人工监测显得力不从心,难免出现监管漏洞,迫切需要依托科技手段加强广告监测。目前,一些经济发达城市,都建立起了智能广告监测系统,依靠智能科技手段自动甄别涉嫌违法广告,大大提高了广告监管效能。
二是建立统一管理的宣传机制,用好宣传阵地。目前,我市同时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项活动,这三项活动分别由三个不同部门牵头主抓,也都有“知晓率”这个一票否决的硬性要求。正因为如此,目前,在利用公共阵地广泛开展宣传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你争我抢的混乱局面,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因级别相对较低而在很多时候挤不到公共宣传位置,但实际上,市民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又有着很高要求。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应当建立一个统一管理的宣传机制,让同一时间,同一阵地,能够兼融宣传这三个都很重要的民生内容。
以上是我局关于办理情况的答复,贵委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单位领导签名:
2018年8月6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马昶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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