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依法行政发〔2018〕1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切实服务地方经济,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18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组织领导”为首,有效开展法治工商建设
(一)组织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依法行政发〔2018〕1 号),我局制定了《2018年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等方面,规划了我局2018年法治建设的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
(二)领导在责任履职上“担担子”,全面提升执政水平。我局严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学法对象扩大到机关党支部书记及系统中层干部的学法小组。每年集中学法次数不少于2次,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自学讨论等形式,切实做到学法方案、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全局在职能规范上“钉钉子”,扎实履行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结合柳州市“一事通办”与“减证便民”的工作部署,及时厘清我局行政许可中有关证明事项;重新审定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时限要求逐条录入,实现我局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对接,做到市级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与自治区相对应。
二、以“制度体系”为纲,扎实履行工商管理职能
(一)立足工商职能的主线,配合参与重点领域立法立规。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立法储备项目调研起草单位的通知》(柳政办〔2018〕89号)要求,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制定好工作方案,联合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成立<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法规起草领导小组的通知》,赴韶关、珠海等地调研,拟于2019年完成《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不仅彰显我局在地方立法涉及市场监管制度把控的能力水平,同时将农贸市场布局、建设及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行列推进。
(二)贯彻各项制度的干线,严格规范文件管理合法合规。一是践行“三统一”制度。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我局对牵头或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每年第一季度末,在网站公示上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未公示的规范性文件不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设立了市直机关单位首批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实法律顾问力量。为全局规范性文件、复议诉讼、执法办案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继续聘请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三)做好决策程序的辅线,有效防止重大决定失误。我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全市工商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前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效防止决策失误。
三、以“商事改革”为先,全面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今年以来,我局以建设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在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多项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服务,降低投资创业和群众办事的门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2018年我市市场主体总数266210户,同比增长20.95%;其中小微企业74902户,同比增长21.42%;个体工商户190879户,同比增长20.77%;2018.1.1-12.31新增市场主体48322户,同比增长4.16%;其中新增小微企业13468户,同比增长11.78%;新增个体工商户34794户,同比增长1.49%。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举措。2018年,我局收集汇总了全市27个执法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抽查事项共计227项,报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后于2018年8月29日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柳政规〔2018〕46号)。根据全市相关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代联席办制定了5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牵头组织市商务委、旅发委、农业局、公安局、食药监局等多个执法部门,随机抽取34户商家企业及柳州市10户生产经营预包装柳州螺蛳粉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
(三)全面规范市场准入要求。我局2018年开展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积极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经审查,我局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中,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无需废除或者调整政策措施。
四、以“规范行为”为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常态化抓好执法培训,规范执法文书,通过开展覆盖全市工商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我局重新梳理的统一规范的办案法律文书、流程图,及92个执法文书模板。还通过领导干部授课、邀请专家讲座、网络教学等形式,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学法用法“双平台”,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实现对办案人员的全方位指导。二是高度重视新晋公务员实践锻炼。今年9月,我局对新晋公务员除授课培训外,还分批到各业务科室及经检支队、12315中心轮岗学习,提升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执法证管理,完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持证执法,确保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行政执法合法合理。二是积极推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此基础上,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发挥审核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2018年6月,我局调整了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组织召开案件审委会议,并就柳南分局一批不合格无主成品油的处理问题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对行政诉讼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规范市场监管作用。围绕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章经济违法行为,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取缔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以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使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格式条款公示制度,指导企业在查阅系统自行上传格式合同文本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以“权利制约”为重,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一)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我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业务科室、城区工商分局及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执法质量等督查考评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对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的类型、处罚程序、案卷装订、信息公示等进行评查,并对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等78项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和指导,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二)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各项公开业务。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办理了9件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听取民意的重要途径,我局落实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承办职责到位。同时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和结果,全市各级工商办案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在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全文公开,完善纵向层级监督和横向同级监督,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三是严格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工商形象。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LED屏以及微博、微信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方便群众快捷查询。今年以来,我局对收到的2件公开申请,提供了高效的公众信息查询服务。
六、以“职责担当”为先,有条不紊开展法治工商各项任务
(一)提升网络监管效能,强化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以“6.18”网络购物节为契机,从质量、价格、宣传、服务四个方面着手,检查企业网站是否申请并公开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是否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完善信息;继续加强对我市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主要网站的日常监测,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突出查办重大违法广告案件。
(二)完善打击传销机制,优化营商市场环境。建立“打、防、管、控、教”五位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今年,我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已达100%,传销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依法查处某经营部违规开展直销员培训案,,为新兴业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形成多元共治局面。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我市驰名商标和地理证明商标的保护。我局制定了《举报侵犯“柳州市螺蛳粉”地理证明商标专有权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查处了侵犯“金嗓子”、“柳工”等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维护消费者权益,多渠道调解群众纠纷。一是建立维权渠道。目前,全市已建立消费教育基地244个,培养消费维权志愿人员2230名,设立直通车企业达400余家。今年我局(包含县局、分局)通过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0389件,总体办结率98.6%,挽回经济损失695.75万元。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按照《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工商办字〔2015〕220号)规定,引导信访人通过举报、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今年我局受理并办结信访件6件,对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处理到位。三是对涉及社会反映强烈和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行业,进行行政指导,加强沟通交流,今年8月,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通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误导消费者问题,我局行政约谈了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通报有关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对该广告发布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扩大法制宣传范围,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今年,我局顺利完成“七五”普法中期考核检查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期间,多次对学校师生、企业代表开放商标战略展厅、打假维权展厅,重点展示近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典型维权案例,教育引导工作及商标培育取得良好成效;还将“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学校和农村,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找准法治建设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力量与实际执法需求不相匹配;基层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除市场监管任务,同时还需要承担文明城市创建等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基层执法人员短缺;执法设备和设施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局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工商立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从法律上减少行政执法主体侵犯公民权利和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使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强制行为有法可依。二是注重队伍建设,从人员的选拔、培养、待遇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坚决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实现执法队伍规范化;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对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执法人员,坚决依法处理。三是践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案卷制作、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八、立足法治建设整体框架,继续推动更优发展
(一)加强专项工作规范化。一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柳州市工商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组织论证、公布备案等程序,力求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评考核指标,注重考评考核实效,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促行政执法质量的提升。三是认真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柳州市工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和更新,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推动机制建设法治化。一是深化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机制,依据《柳州市工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手段和方法,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经验交流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推广工作,力求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法律顾问队伍架构,充分发挥我局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形成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
(三)提升学习培训专业化。制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针对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强化提升干部队伍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四)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在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工商建设,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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