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发布日期: 2017-03-13 16:31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柳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②公布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

二、全面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底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开展清理工作并公布清理结果)。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在进一步巩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六证合一”“一照”改革成果基础上,积极探索“多证合一”,实现“多证合一、一照”。试点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有序放开企业名称库,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探索试点“证照分离”登记模式(责任科室:企个科,2018年年底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实现“多证合一、一照”;②已经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后置审批目录清单实现改革,可查验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库区局暂未开放,按照区局的部署开展该项工作;已经实现企业简易注销,可查验实际操作;已经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可查验工商营业执照)。

四、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实行统一市场监管,维护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责任科室:市场主体信用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②建立“一单两库细则”;③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

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国家、自治区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科室:市场主体信用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制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②制定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③制定柳州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管理办法)。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责任科室:法规科、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室,每年都需开展的工作任务。可检验成果形式: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材料;②每年第一季度在网上公布上一年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七、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应当纳入预算。(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度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②法律顾问审核台账;③法律顾问工作照片等材料)。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行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科、经检支队等有关科室,2017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10月底前。可检验成果形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十、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②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制度;③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执法协助制度)。

十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对行政执法内容进行公示)。

十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责任科室:法规科、市场主体信用科等有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②建立双随机联查的机制;③对市场主体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④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十三、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科室:法规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分解执法职权;②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责任科室:财务科,2017年底完成。可检验成果形式:①按照工作计划,编制的2017年部门预算;②根据2017年开展的工作,按政府采购程序购置执法设备以及提供预算经费)。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通过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纠错手段,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建立健全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和岗位待遇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保障,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激励机制,强化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考评,(责任科室:法规科、财务科,每年都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可检验成果形式:①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②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③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④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和岗位待遇制度;⑤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⑥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根据开展的工作,按政府采购程序购置设备以及提供预算经费)

十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责任科室:法规科,每年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可检验成果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的照片、通知等材料)。

十七、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法规科、消保科,每年进行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可检验成果形式:宣传活动拍摄的照片和发布相关宣传报道、政务信息等材料)。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