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行〔2024〕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21号)文件精神,下达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补助资金(食品部分)共计841万元,其中自治区食品药品补助资金841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下达的食品专项资金投入到专项工作中,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我局紧盯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1.资金下达、拨付情况: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补助资金预算841万元,其中: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599万元,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万元,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7万元,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6万元,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3万元,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万元,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万元,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2万元,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万元,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6万元,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4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截止2025年12月31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自治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为841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29.68万元,资金执行率15.42%,其中:市局本级支出41.6万元,资金执行率5.9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12.99万元,资金执行率76.43%,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4.08万元,资金执行率12.15%,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0.43万元,资金执行率1.19%,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6.19万元,资金执行率29.47%,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2.17万元,资金执行率13.55%,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11.44万元,资金执行率35.74%,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7.82万元,资金执行率43.46%,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0.3万元,资金执行率1.16%,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34万元,资执行率100%。其他资金预算(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695.91万元,支出229.22万元,其中:市局本级财政预算603.85万元,实际支出229.22万元,预算执行率37.96%,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预算67.44万元,支出67.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三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预算24.62万元,支出24.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求,绩效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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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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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监督抽检量 |
≥688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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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快速检测批数 |
≥10373批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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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监测市场数 |
≥1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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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星级基层市场监管所创建个数 |
≥4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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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市性食品安全周宣传次数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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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6.食品抽检不合格率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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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品监管培训人员覆盖面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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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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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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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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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1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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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自治区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 |
符合自治区局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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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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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性 |
及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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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5.食品每批次检验成本 |
≤900元/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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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本 |
≤400元/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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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17.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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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18.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
逐步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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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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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
逐步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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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2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
逐步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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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逐步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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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 |
逐步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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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24.社会公众等服务对象对食品抽检工作的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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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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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
≥90% |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度的总体目标及完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行动,制作“你点我检”短,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组建130支“八桂食安”志愿服务队,助力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指导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多措并举提升排查整治效能,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检查企业及小作坊3105家次,责令整改709家次,整改完成率100%;查处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案件76起;推动1782户肉商实现“亮码经营”。深化“清网餐安桂在行动”,检查外卖经营者5663家次,立案查处31件,责令整改66家;加强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相关食品企业60家,责令整改16家,探索开展食品运输车辆(或容器)清洗行业管理试点;与湖南怀化、贵州黔东南建立“三省三市七县”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区域应急演练和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2025年,我局相关业务骨干,通过外出或者线上方式,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先进业务知识,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均得到提高。
三是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内容宣传。2025年利用各类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管内容,人民群众食品知识素养得到提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邀请公众观摩食品企业,通过电视播放公益宣传片、电台播放公益广播、手机发送公益短信、微信朋友圈投放公益广告,推动维权意识进万家,号召全民关注食品安全,鼓励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四是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水平,高效配合日常行政执法和稽查办案。保持专项打击高压态势,开展“昆仑”行动、“铁拳”行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食品案件1644件,罚没296.43万元;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犯罪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柳州海关查办走私冻品案2起,涉案金额73万元;深化肉制品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万家次,查办行政案件129起,办理犯罪案件4起,捣毁生猪私宰窝点3处,销售摊点8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2人,查获生猪头、未检疫猪肉2100余斤。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1.食品监督抽检量,指标值≥6880批次,市局本级全年完成6993批次抽检。使用县、区局本级财政经费完成食品抽检的单位是:柳北区局完成714批次,鹿寨县局完成1445批次,融安县局完成842批次。
2.食品快速检测批数,指标值≥10373批次,其中:市局本级0批次,城中区局≥447批次,鱼峰区局≥1254批次,柳北区局≥1167批次,柳南区局≥1353批次,柳江区局≥1582批次,柳城县局≥966批次,鹿寨县局≥922批次,融安县局≥780批次,融水县局≥1092批次,三江县局≥810批次,全年实际完成62228批次,其中:城中区局完成510批次,鱼峰区局完成3956批次,柳北区局完成22946批次,柳南区局完成1353批次,柳江区局完成1582批次,柳城县局完成19566批次,鹿寨县局完成948批次,融安县局完成856批次,融水县局完成1092批次,三江县局完成9419批次。
3.星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监测市场数,指标值≥11个,其中:其中:城中区局≥2个,鱼峰区局≥1个,柳北区局≥2个,柳南区局≥1个,柳江区局≥2个,柳城县局≥1个,鹿寨县局≥2个。全年实际完成21个,城中区局完成4个,鱼峰区局完成1个,柳北区局完成4个,柳南区局完成2个,柳江区局完成2个,柳城县局完成4个,鹿寨县局完成3个,融安县局完成1个。
4.四星级基层市场监管所创建个数,指标值≥4,其中:柳北区局≥1个,柳南区局≥1个,鹿寨县局≥1个,三江县局≥1个,实际完成5个,其中:柳北区局完成2个,柳南区局完成1个,鹿寨县局完成1个,三江县局完成1个。
5.全市性食品安全周宣传次数,指标值≥1次,全年实际完成4次。市本级完成1次,其中:柳北区局完成1次,鹿寨县局完成1次,融安县局完成1次。2025年我局共向辖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次。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发放宣传页1870份,组织现场宣传活动7场次。向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投放食品安全宣传短信251904条,报送食品安全类信息稿件73篇。柳江区局推动食品安全进农村社区、进商超、进企业、进支部、进校园等,把食品安全理念输送到生产和消费一线环节,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0场,食品安全宣传48次,推动维权意识进万家,号召全民关注食品安全,鼓励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质量指标:
6.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指标值≥2%,全年实际完成≥5.93%,其中:市本级食品抽检不合格率5.93%,城中区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4.43%,鱼峰区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4.77%,柳南区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大于2%,柳北区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2.8%,柳江区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3.59%,柳城县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1.47%,柳城2025年快速检测19566个样品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288份,鹿寨县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5.74%,融安县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6.53%,融水县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3.79%,三江县局食品抽检不合格率6.46%。
7.食品监管培训人员覆盖面,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80%,其中:市本级完成100%,城中区局完成100%,鱼峰区局完成≥80%,柳南区局完成≥90%,柳北区局完成≥100%,柳江区局完成82%,柳城县局完成80%,鹿寨县局完成90%,融安县局完成90%,融水县局完成100%,三江县局完成80%。柳城县局组织开展了2季度食品协管员培训、3期食品综合及执法类业务培训。
8.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9.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2025年度针对10个已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每个快检室每天进行10个批次快速检测,本年度城中区共完成32236批次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检出阳性共11批次,已按要求100%完成处置。柳城县局2025年累计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和政府热线676件,办结634件、办结率93.79%,其中接收食品投诉156件,处置率100%,“诉转案”食品案件立案26件。
1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抽检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录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食品抽检信息统一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时效指标:
1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指标值: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工作按时完成。
12.落实自治区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指标值:符合自治区局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治区抽检工作任务。
13.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指标值:≥90%。全年未完成预算执行率,合口径实际完成29.34%,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完成15.42%,市本级配套资金预算执行率46.17%。
14.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性,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
成本指标:
15.食品每批次检验成本,指标值:≤900元/批。全年实际已完成,食品每批检验成本为855.75元/批。
16.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本,指标值:≤400元/人.次。实际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本≤400元/人.次,其中:市局380元/人.次,组织开展了县区食品监管骨干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参加人数82人,其他人员分层培训,培训覆盖面100%。
经济效益指标:
17.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指标值:逐步提高。已完成,2025年柳州市螺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为813.1亿元,同比增长7.03%。其中,袋装螺蛳粉销售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3.55%,实体店营业额434亿元,同比增长9.34%,配套及衍生产业销售收入216.1亿元,同比增长11.54%。城中区局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抽查考核合格率为42.74%。按照《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1.0版》的要求,以窑埠古镇为试点,推进食品摊贩经营区做到十二个有十二个看得见,成为全市食品摊贩的“样板间”和“孵化器”。柳城县局积极推动“柳城云片糕”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认定;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区率先搭建“互联网+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依托自动化预警、24小时在线监管等功能提升监管效能,转办处理事项办结率均达100%,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推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及变更注销便利化,优化准入退出环境,经营主体总量跃升至24402万户,注册资本突破580亿元。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办、掌上办、零跑动”。融安县局建立村级食品安全联络站,通过网格嵌入、责任公示等方式确保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18.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指标值:逐步提高。已完成,逐步提高,2025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自治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15%。市局完成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国务院调研组等活动保障190次,实现“零事故、零差错”。抽检监测提质扩面,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1万批次,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城中区局2025年为全市唯一承担广西学校食堂“三无三有”建设和信用管理双试点的城区,在柳州高中一食堂召开现场会。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建设达98%,“互联网+明厨亮灶”达100%,在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3场会议上进行典型经验分享。柳州市公园路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代表自治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获得充分肯定。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清网餐安”等多项工作在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工作登上中国市场监管报、广西新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我局加强了对摊贩市场、外卖平台入网经营者、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校园餐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同时,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监管力度,逐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品添加剂“两超”、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假劣肉制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5062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22起,推动完成风险隐患整改1316项。鹿寨县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450家主体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开展约谈培训23场、签订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190份,督促728家单位落实管理制度;聚焦源头风险与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5423户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425个;严格执行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备案指导制度,共指导农村群体聚餐备案595场,惠及10多万人次,实现“零事故”。融安县局通过“线下+线上”模式等,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的针对性与覆盖面双提升。柳城县局在全区率先搭建“互联网+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智慧监管三个百分百,实现全县学校、大型医疗机构、机关食堂及大型养老集中用餐机构等四大重点领域食堂智慧监管全覆盖。平台依托自动化预警、24小时在线监管等功能提升监管效能,今年以来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率、转办处理事项办结率均达100%。2021-2023年食品评议考核连续三年获柳州市A等次,2024年前三季度食品案件每万人案件数在市市场监管系统排名第二。
19.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指标值:0。已完成,2025年我局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守住了安全底线,辖区内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20.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指标值:逐步提高。已完成,市本级推动食品安全进农村社区、进商超、进企业、进支部、进校园、进老年大学等,把食品安全理念输送到生产和消费一线环节,共举办专题座谈会25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465场,邀请公众观摩食品企业23场,群众参加人数达15万人;通过电视播放公益宣传片、电台播放公益广播、手机发送公益短信、微信朋友圈投放公益广告,推动维权意识进万家,号召全民关注食品安全,鼓励人人维护食品安全。发送宣传短信11.16万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城中区局2025年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会7场,向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投放食品安全宣传短信251904条,报送食品安全类信息稿件73篇。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1870份。开展“你点我检·桂在行动”食品安全抽检。通过多方式多渠道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宣传,逐步提高了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鹿寨县局发布食品药品相关信息宣传366篇,开展线下宣传24场,依托“八桂食安”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普服务15场。受理投诉举报340余起,组织“随机查”餐厅活动33场;组建骑手志愿队并培训2场次,进一步激活社会监督活力。融安县局逐步提高,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开展“六进”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隐患识别、营养健康及法律维权等知识的知晓率。融水县局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宣传融入系列坡会群、“二月二花炮节”等民俗节庆,开展多样式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00份,接受群众咨询371人次,深入集贸市场、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地,邀请市民填写问卷,内容涵盖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常见食品类别,以及购买渠道、关注的安全指标等。市民积极参与,共收集问卷1000余份。柳城县局先后在中国市场监管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消费者网、南国今报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15篇次,在各级媒体发布新闻140条,其中省部级媒体新闻66条、市厅级媒体新闻13条、自媒体及门户网站新闻61条,在抖音发布食品类综合宣传视频19条,累计播放量突破145万,通过可视化提升食品监管工作知晓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
2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指标值:逐步提高。已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局共办结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353件,罚没款240.96万元,移送公安且立案6件。城中区局为了逐步提高在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确保市场监管工作依法、严谨、规范、高效。2025年以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3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科室负责人或者技术骨干以及柳州市委党校老师来为我局工作人员授课。柳江区局办结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17件,案值40.71万元,罚没款40.29万元。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12月31日总共办结食品违法案件396件,涉案货值3.32万元,罚没款共计6.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且立案1件。鹿寨县局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协查61次,移送案件2起,查办食药违法案件232件;办理免予或减轻处罚案件88起,1起肉制品案获评广西典型案例,县市场监管局获评区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突出贡献集体;查处涉老会销案件5件,守护老年群体权益。柳城县局严排食安隐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压实属地、部门及生产经营者责任,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问题清单并限时整改。在监管方面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全方位24小时实行监管监控;在执法办案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在严守食药安全等底线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四张清单”及首违不罚等政策,对轻微违法、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4件(同比下降17.95%)截至目前,排查生产经营主体3839家,发现问题数786个,完成整治数731个,办结案件36件,劝停农村聚餐61场次,指导50人以上聚餐1741场次并签订责任书;常态化督查药店落实从业人员防护、顾客测温亮码实名登记等要求,全力守护群众健康安全,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4.1%。
2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指标值:逐步提高。全年实际已完成,市局本级一季度开展了应急处置培训。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季度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暨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桌面推演。融安县局联合县教育局举办“校园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培训,压实食品安全责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柳城县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科普宣传工作,组织下乡宣传、实地发放宣传资料,提升应急处置科普素养;组织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八桂食安志愿服务活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23.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指标值:逐步提高。截至2025.12.31,食品参数共1812项,2025年扩项88项。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标准编制团队,深入产业一线,走访融水灵芝栽培基地、融水重阳酒厂、融水山泉生产企业30余次,全面调研采收、加工、流通全环节痛点;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监管部门召开研讨会20余场,广泛征集意见超200条。历经专家调研、申请立项、样品检测、数据验证、公开征求意见、邀请权威专家研讨等多个环节,最终完成三个产业五项广西团体标准送审稿编制工作。鹿寨县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协作,开展豇豆质量安全联合检查51次,设置农贸市场服务岗亭3个,完成快检396批次、抽检7批次,进一步筑牢螺蛳粉原材料豇豆质量安全防线。融安县局联合推进“12+2”重点治理,完成84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24.社会公众等服务对象对食品抽检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80%。已完成,100%满意。
25.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指标值:满意。已完成,2024年全年重大活动0事故,保障对象0投诉。柳城县局积极参与华侨美食节、凤山镇开山寺及太平镇庙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坚持执法为民,做好各类活动后勤及执法保障工作。
26.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指标值:≥90%。已完成,100%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2025年我局的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今后要加强与柳州市财政局的沟通,争取得到财政的支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位和及时支出。并在今后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资金支出方案,更有效地使用上级专项资金,及时完成监管补助资金的支付。
2.传统风险与新业态风险交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仍存,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监管待完善。
3.监管能力与技术支撑不足,基层监管力量弱、专业人员缺,智慧监管应用浅,大数据、AI等技术未全链条覆盖。
下一步工作方向:
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加强对校园食品、冰鲜螺蛳粉、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开展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创新农贸市场和食品摊贩监管服务,重点推进“桂食安”溯源码运用、消费维权先行赔付制度、信用积分管理和联合服务岗亭等;推广智慧监管应用,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效能。力争到2026年底前,推动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出口企业等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内部风险报告奖励机制,持续完善食品安全预防性防控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2025年度的预算执行中,我局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室的内部部协调与配合,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将上年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次年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做好绩效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积极与当地财政沟通,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继续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次年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做好绩效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按相关工作要求在指定的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城区局无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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