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预算的通知》(财行〔2024〕11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单位2024年棉花公证检验经费154万元,承担棉花公检数量36769吨。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按下达的任务,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棉花纤维检验36769吨。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按下达的任务,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棉花纤维检验36769吨,检验完成率100%,公正检验投诉率0%,检验报告合格率≥99%。
二、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能够按照下达的抽检任务按时完成棉花纤维检验任务,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93.3分,等级为一等。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4年棉花公证检验经费154万元,全年执行数50.7万元,预算执行率32.92%,本年结转103.3万元,结余0万元。主要用于抽检相关的成本支出:劳保费3.55万元、实验室及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及运维费21.17万元、差旅费20.83万元、样品运输费4.35万元、其他直接用于公证检验方面的开支0.81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下达资金能够满足棉花公检工作成本。
下达及时性:地方财政能够及时下达经费至我单位。
拨付合规性: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至单位账户。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使用资金。
执行准确性:严格按照上级下达任务量完成各项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年初编制绩效目标,并进行绩效自评。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不断完善和加强棉花公证检验工作。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于棉花公检经费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拨付,故我单位实际完成棉花公检任务36769吨,全年预算数154万元,全年执行数50.7万元。资金未使用完原因:我单位2023年10月份才开展棉花公检工作,无相关工作经费,且棉花公检经费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拨付,资金下拨时,我单位已完成棉花公检36769吨检验任务,相关工作成本如差旅费、住宿费等无法等专项资金下达再支付,故使用其他资金支付了棉花公检成本。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棉花抽检数量≥36769吨,完成值:36769吨。
质量指标:检验完成率100%,公正检验投诉率0%,检验报告合格率≥99%,完成值:检验完成率100.36%,公正检验投诉率0%,检验报告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检验及时率100%,检验数据报送及时率100%,完成值:2024年底前已完成任务,检验及时率100%,检验数据报送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检验总成本≤154万元,其中:单价≤42元/吨。完成值:总成本50.7万元,单价13.79元/吨。
社会效益指标:棉花产业质量监管水平加强。完成值:1.参加了中纤中心举办的监管棉检验技术人员培训班,并全部考试合格拿到培训证书。2.柳州市质检中心进行了棉花产品相关标准相关检验项目的CMA扩项。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广西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完成值:棉花公检通过统一标准,确保棉花质量符合市场需求,提升整体品质。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提供依据,促进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发展,推动产业整体升级。
满意度指标:检验报告质量顾客满意率≥95%,完成值:100%。全年无报告质量投诉。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276号)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由于棉花公检经费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拨付,资金下拨时,我单位已完成棉花公检36769吨检验任务,故使用其他资金支付了棉花公检工作成本,造成结转资金较多。下一步要科学谋划,合理安排资金支出,确保棉花公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抽检任务,加强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更好地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并且按要求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做好自评数据收集工作,按照自评要求整理预算执行数据,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产出成果等,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利用预算绩效管理系统或自评模板,确保自评过程规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2024年度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