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性职责。
(二)承担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工作,开展消费知识教育。
(三)开展消费者投诉接待工作,将消费者投诉案件分流、转办、移交给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处置。
(四)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意见的调查、比较、分析和评议,并公布结果,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依法承办多方协调会,研究、协助解决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发事件。
(六)参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商品价格听证会等工作。
(七)指导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联系点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工作,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九)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建设,整合各方力量,争强维权志愿者队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计划:
1.招募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成立柳州市消委会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消费维权法律援助。
2.组织开展柳州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3.组织开展消费体验、消费教育等活动,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正确的消费观。
4.组织开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研讨,同时加大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的宣传力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是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08.2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1.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万元,卫生分健康支出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08.2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8.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11.3%。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包括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中必要支出需求。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08.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4%,同比增加12万元,同比增长15.5%。项目支出预算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6%,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5%,同比增加8.26万元,同比增长10.8%。增加的原因:人员的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同比增加1.52万元,同比增长13.5%。增加的原因:养老保险缴费、职年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略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4%,同比增加0.46万元,同比增长12.5%。增加原因: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同比增加0.76万元,同比增长13.5%。增加的原因: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略有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4%,同比增加12万元,同比增长15.5%。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略有增加;三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费略有增加;四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五是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6%,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5%。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中必要支出需求。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包括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中必要支出需求。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2万元, 收入包括:收入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日常消费者申诉、维权、处理投诉、“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
(二)2013850事业运行16.8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与2021 年(上一年)预算0.18万元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18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原因: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为0辆,故无公务车辆费用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原因: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为0辆,故无公务车辆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42.8%。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分散采购预算1.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42.8%。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年行政运行预算8.51万元,同比增加0.47万元,同比增长5.8%,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工会经费计算基数调整工会经费增加。我单位2022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二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会议、水电、办公用品等费用开支管理,从严审核,控制支出,切实做到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本部门无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2022年本单位无实有在编车辆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