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阳和工业新区所辖范围(以下简称辖区)内的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指导辖区内的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四)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六)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9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7.4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5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新增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正常增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2.95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2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阳和管委会和阳和财政局拨入办公设备购置、食品安全抽检和食安事故应急培训及演练等项目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4.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87万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工作安排未能开展,资金结转至本年开支。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91.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9.6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24.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0.2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3.18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单位更换办公地点,新增办公楼维修费用;二是我单位接管阳和街道辖区(原阳和工业新区)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开展创城、食药监管、优化营商等相关业务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7.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疫情防控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27万元,下降82.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财政收回上年部分结转结余资金,二是本年按实际项目安排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8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9.77万元,增长21.11%。其中:基本支出305.78万元,项目支出37.09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6.09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8.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福利费、增人增资等相关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6%。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部分项目支出于2022年完成支付。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部分项目支出于2022年完成支付。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5%。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差额。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部分支出于2022年完成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车辆经费和福利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和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比上年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老旧严重,维修维护成本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原因是执法车辆老旧严重,维修维护 成本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65万元,平均每辆1.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01万元,增长43.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车辆经费和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比2020年减少1.48万元,降低3.6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时因为经费紧张,部分费用于2022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项目部门评价工作。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分。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