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管理人员,企业注销受限
发布日期:
2018-06-0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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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的公司被吊销了,想了解下怎么处理。”
“您好,请问是什么原因被吊销呢?”
“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上查询到, 吊销原因是连续两年未年报;”
“是这样,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只能办理注销登记;”
“那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办理注销首先……”
2017 年 11 月中下旬,来宾市企业信息公示科接到了一通这样的来电,对方略显焦急。
第二天,一名男士来到办公室,小韦接待了他。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有关文件要求,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清算组备案,登记机关应先要求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为“仅限用于办理注销清算事宜”,并给企业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根据这位先生提供的材料,小韦便在业务系统进行变更操作,但在受理过程中弹出了该公司管理人员李XX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继续操作。
随后,小韦便将这一结果告知这位先生,同时根据系统 提示,不予受理该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向公司出具《申请人告知单》。小韦抓住这个机会向这位先生普法:2014 年, 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 8 部委签署《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在企业申请办理失 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时,工商登记业务系统会根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数据进行实时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偿债义务后向将其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法院提出删除申请,执行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将更新后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专线网络交换至工商总局,相关限制自动解除。
“哎,公司很久不经营了,我们就没有理会,以为不营业也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后来因为办其他事才得知公司被吊销了,想着尽快把公司注销。居然又遇到这个事……怎么办才好。”
小韦继续耐心地讲解:“公司不继续经营,需要尽快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否则我们会根据《公司法》予以吊销, 一旦被吊销,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将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担任这些职务,在贷款、出行各个方面也将受到限制。现在你们公司遇到的问题更复杂,你先回去转答管理人员李 XX,按照给你的《申请人告知单》先履行偿债义务,再向XX 人民法院申请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好的好的,真是谢谢你了。”
看着这位先生远去的背影,小韦陷入了沉思:现在全国建立起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将越来越重要。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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