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9 号)
发布日期:
2019-01-04 09: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1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分享本页面至: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1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