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3-04 17:5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市局登记科、特设科:

为进一步发挥年报在服务高质量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总局年报工作部署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4〕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报“服务年”活动

(一)开展“年报+”服务。要分行业、分领域充分梳理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形成一目了然、简便易懂的表单,依托年报工作中开发的各类移动端应用,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业分类,向经营主体提供“年报+”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精准送达,方便各类经营主体能够及时查询和掌握,发挥年报工作与经营主体粘性强的优势,促进“政策找企业”,切实打通惠企政策直通直达“最后一公里”。探索融资增信服务,鼓励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年报中的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以培育经营主体的自律和信用意识。

(二)拓宽信誉信息公示范围。探索在公示系统公示“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等信誉信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待报总局同意后,将信誉信息纳入公示范围,引导激励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同时,要建立信誉信息能上能下机制,对于被取消荣誉(称号)或发生重大违法案件的经营主体,要确保公示信息及时更新。

(三)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与市场监管总局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个体工商户年报”功能对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积极运用好微信小程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登录服务。要进一步发挥园区、物业方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用,依托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现有部分个体工商户年报困难。

二、开展年报“质量年”活动

(一)深入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在继续实施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增加与消防部门的“多报合一”,今年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鼓励采用“只报一次”的形式,填报结果共认共用,切实提高年报财务数据质量。探索扩大市场监管内部“多报合一”事项,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统计、工业产品名录和执行标准等,进一步合并年报、统计事项,减少多头填报产生的误差。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多报合一”参与部门共同开展对企业年报数据质量核查,重点关注行业、领域的头部企业年报情况。

(二)多措并举提升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年报数据标准,开展数据监测,加大对年报数据质量特别是财务数据的检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经营等信息问题发现能力。结合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做好问题数据的清洗工作,对部分企业年报中存在的零值、空值或其他明显的错误,要组织力量敦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要利用技术手段完善一些易错指标的校验规则,并进一步增加填报的提醒方式,以此解决年报中出现的一些常识性错误。探索年报修改方式,探索出台优化经营主体年报数据制度,选取试点对不是主观故意填错年报的经营主体,在年报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允许年报修改,对修改后的信息要重点检查。

(三)探索信息技术赋能智慧填报。对于2023年度全年备案为“歇业”的企业,实行年报的简化填报,允许歇业企业年报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全零申报。涉及外商投资和海关管理的有关表单不适用简化填报,歇业企业对年报数据真实性负责。鼓励探索批量年报服务,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可由隶属企业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减少重复报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

三、开展年报“规范年”活动

(一)重点开展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将有关年报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工作常态化。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组织会计、审计等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抽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将有关信息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积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许可证信息,并确保应报尽报。要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合作,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燃气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年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落实《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不再要求代表机构提交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企业的主体资格文件,而是改为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三)规范管理年报代理记账机构。目前各地代理记账机构已深度参与经营主体年报,在方便部分经营主体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情况,积极与财政、税务等行政单位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共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对代理记账机构出现的虚报、乱报等违约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年报业务能力,从源头上规范年报代报服务。

四、保障年报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作用,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将年报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谋划,压实责任,确保年报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断提升年报工作精细化水平。注重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强度的年报管理服务手段,精准发力。加强分时管理,结合应年报经营主体年报规律,建立分时段年报清单,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月度,每月重点推进月度名单内主体年报。提升年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与其他工作统筹推进,不搞冲刺、突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年报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可视性、可读性较强的宣传作品,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投放,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年报工作内容,治理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收费等乱象,谨防年报诈骗。对于可能造成舆情风险的要果断处置,及时报告。进一步总结和宣传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参加企业年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等活动,营造守信重信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年报工作,在往年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再提升。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年报总结报市局市场信用科邮箱lzscxyk@163.com。各单位在企业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局市场信用科;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市局特种设备科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场信用科 麦琳,2620925;特种设备科 廖媛媛,261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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