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治理构建柳版校园食品安全新格局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03 17:55   


一、事件背景

为破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痛点,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试点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通过完善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共享与应用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体系,联动多部门拓展信用结果应用,为全面推广提供实践参考。

二、创新举措

(一)构建信用管理框架。一是承诺立信机制。实施“一校两诺”制度,试点城区238所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分别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压实校领导食品安全领导责任。二是构建记分体系。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记分评定表》,实行年度计分制,建立涵盖日常管理、硬件设施、操作规范、社会反馈、舆情处置等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多种扣分情形累计计算,实时反映食堂信用状况,实现精准管理。三是动态管理积分。监管部门根据日常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情况实施动态扣分,每次监督检查或投诉举报核查后,向学校送达《信用记分变动告知书》,列明问题并督促整改。记分以年度为周期,周期结束且完成全部整改的,记分恢复初始值;未完成的,记分转入下一周期。学校对记分有异议,可按程序申诉,监管部门核查后予以答复,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深化结果应用机制。一是多维公示制度。综合“基础分”、“动态分”评定A(信用好)、B(信用较好)、C(信用一般)、D(信用差)四级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食堂显著位置公示,保障师生家长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二是部门协同共治。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建立市场监管、教育、组织、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奖惩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定期通报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三书一函”及风险提示函等形式,推动结果应用于学校考核、干部管理与执纪监督。三是精准奖惩措施。对A级食堂优先推荐表彰奖励,主要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对B、C、D等级食堂,视情节采取约谈、调整责任人岗位等措施,加大人员监管力度。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构建社会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家长信用观察员制度。定期组织家长代表担任“信用观察员”,参与学校食堂的实地检查、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活动,将家长的直接体验与专业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与公信力。二是健全家校沟通与反馈机制。畅通家长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试点城区建立230余个“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并健全相关制度。家长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将作为动态记分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食堂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强化家长关切的闭环处理。对家长反映的问题、投诉及舆情信息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家长关切“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推动形成“家长参与—问题反馈—信用记分—整改提升”的治理闭环。

三、工作成效

推行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信用等级评定成果显著。试点城区已评出A级学校食堂202个,占比81.45%;B级学校食堂44个,占比17.74%;C级学校食堂1个,占比0.41%;D级学校食堂1个,占比0.41%。信用等级分布合理,真实反映了各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

(二)信用激励效应充分彰显。“一校两诺”制度使校长、副校长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学校自治主动性显著提升。试点城区238所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信用等级和校长、副校长承诺书;教育系统将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级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2025年度共有14名校长、副校长获得职级晋升,20人获得优秀档次,2人获得记功奖励。

(三)监督问责成效有力凸显。依托闭环整改与动态记分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现即查即改。根据信用评定结果,已按规定对25个B级学校食堂的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实施约谈,并对1个信用等级为D级的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予以岗位调整。相关学校均已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记分周期动态管理,持续传导监管压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

四、社会影响

创新推行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

(一)构建新型治理格局。通过制度、监管、共治三维创新,构建起“部门监管严实有力、学校自治主动自觉、社会监督广泛有效”的三位一体治理新格局。

(二)提升社会共治水平。通过建立家长信用观察员制度、健全家校沟通反馈机制、强化家长关切闭环处理等措施,有效激发了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三)贡献柳版实践经验。柳州模式不仅为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也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贡献了宝贵经验,为推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提供了实践参考。

这一创新实践表明,将信用管理融入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够有效破解监管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真正实现用“信用之钥”锁紧校园食堂的安全大门,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