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妆!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曝光”化妆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2023-05-26 11:09   

化妆品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美丽健康,“安全用妆”成为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高度重视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管,持续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贯彻实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现对化妆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柳州市鹿寨县某日用品店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妆品案基本案情:2022年6月,接群众匿名举报,鹿寨县某日用品店销售的“家有好老公清馨柔顺洗发露”未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成分;销售的“益大师宝宝兔儿童牙膏”“益腔宁蜂毒焱清护龈牙膏”等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经查实,该店经营者韦某通过网上APP软件下单购进各类商品进行销售,在进货过程中未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导致上述洗发水和假冒牙膏流入市场。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上述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4258.5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化妆品经营者在网上购进化妆品时,需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消费者在选购包含化妆品等日用商品时,要对其产品质量、价格、功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味追求低价,导致质量安全隐患。

柳州市鱼峰区某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销售未注册染发剂化妆品案基本案情:2022年7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鱼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柳州市鱼峰区某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进行化妆品监督检查,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植物水貂自然黑油外包装未标注化妆品成分,标注的“卫生许可证:GD-FDA(1995),卫妆准字:29-XK-0968号”等不符合要求。

经查实,该植物水貂自然黑油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真实,构成经营者经营未经注册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上述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71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染发产品是特殊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未经注册的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柳州市柳城县某美容美发会所经营过期染发产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基本案情:2022年10月,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美容美发会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内有一款染发膏已过有效期一年、另一款染发膏未标注限用日期在货架上销售。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销售使用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上述违法产品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消费者在美容美发场所消费时应当注意经营者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以保障自身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