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简报(第一期)

  发布日期: 2026-01-23 18:01   

(一)政策要闻

1.中美欧日韩五局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中美欧日韩五局共同决定,将延长海外专利审查高速通路(简称PPH)试点项目自2026年1月6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9年1月5日终止。申请人在试点项目下提出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保持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PPH合作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达到35个,覆盖86个国家。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美国专利商标局成立标准必要专利(SEP)工作组

2025年12月2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成立标准必要专利(SEP)工作组,旨在重振美国在技术标准领域的领导地位。为应对专利所有人权利受到侵蚀,确保美国各类发明主体(包括大企业、初创公司、高校及个人发明者)的突破性成果获得实质保护,新工作组将全面运用USPTO各项行政职权,系统完善SEP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SEP工作组核心目标主要是:探索恢复强有力的专利救济途径,扩大并激励更多美国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以及建立跨利益相关方对话以提升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透明度。

美国SEP政策环境正朝着更有利于权利人的方向调整。涉及SEP的中国企业,无论是作为权利人还是实施者,在赴美市场时可多关注此动态,其在许可谈判与诉讼中面临的禁令风险可能上升,应提早进行专利布局与风险评估。

来源:【美国专利商标局】https://www.uspto.gov/

3.美国:新的庭前会议重塑IPR和PGR口头听证会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25年12月更新其《PTAB审判实践指南》,明确要求,进入口头听证阶段的多方复审和授权后复审的案件须在听证前15天参加强制性庭前会议。

此次修订将以往可临时申请的会议转变为固定程序,旨在提前梳理权利要求解释、现有技术组合等核心争议,提升听证效率。该庭前会议不仅是程序环节,更是重要的策略窗口,涉诉企业可通过向审判委员会清晰阐述立场、争取有利的证据裁决,从而影响后续听证。

来源:【美国专利商标局】https://www.uspto.gov/

(二)海外法律动态

1.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法律

哈萨克斯坦近期通过新版知识产权法,旨在大幅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制度效率与国际接轨,为出海企业提供了更清晰、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新法核心变革要点如下:

(1)商标审查显著提速:引入加速审查程序,注册时间可从7个月缩短至3个月,助力企业加快完成品牌布局。

(2)异议与执法程序优化:商标异议期延长至2个月,新法律允许商标审查程序不仅在涉及行政异议的情况下暂停,还可以在涉及法院诉讼的情况下暂停,避免行政与司法程序冲突。版权执法中,新法要求司法机关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进行不定期检查,加强版权执法力度。

(3)专业化与数字化提升:新法引入正式的专业化体系,根据新体系,与个性化手段相关的活动,如商标、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跟那些与可专利对象相关的活动是分开的。这意味着专利律师可以根据其资格获得一个或两个领域的认证。这种方法旨在提高专业服务的质量,减少程序错误的风险。新法律还建立了一个集体权利管理的统一数字平台,旨在提高集体管理组织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并确保更公平地分配所收取的报酬。例如,作者将能够监控其作品的使用情况和版税计算,而用户将能够验证报告和付款。

(4)保护范围扩大:地理标志现在将涵盖在哈萨克斯坦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越南计划更新药品与生物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指南

越南知识产权局正拟定《专利审查指南》的补充附件(附录III和IV),聚焦药品与生物技术领域,预计2026年初生效,旨在构建更透明、可预测的审查框架。新指南核心内容如下:

(1)说明书要求更明确:针对化合物、基因、蛋白质等主题,细化充分公开、说明书清晰度的标准,并明确了补充实验数据与免责声明的可接受范围。

(2)审查标准更具体:针对生物技术发明和AI在医药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具体评估原则和示例,审查实践将更统一。

此举意味着越南在生物医药及AI+医药等高价值领域的专利审查将更趋规范和严格。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3.澳大利亚公布《2025年商标(国际注册、听证及异议)修订条例》

新修订条例对商标程序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旨在优化制度效率、降低成本并与国际体系更好接轨。主要修订要点如下:

(1)异议期限延长:自2025年12月19日起,针对商标注册、国际注册指定澳大利亚等事项提出异议的抗辩意向通知期,从1个月延长至2个月,为各方提供了更充裕的应对时间。

(2)听证会程序优化:自2025年12月19日起,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审查期限也获得延长。这将减少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请求延期的需要,降低因程序超时导致申请自动失效的风险,使流程更为顺畅。

(3)国际商标管理便利化:允许以受保护的国际商标部分替代本国注册商标,有助于企业整合与管理全球商标组合,从而节约后续的维护与续展成本。

来源:【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https://www.ipaustralia.gov.au

(三)海外案例

1.苹果公司和一家连锁型电影院陷入商标之争

科技巨头苹果公司在马萨诸塞州对一家名为“苹果影院”的连锁电影院提起诉讼,指控其故意侵犯商标并误导消费者。

该影院自2013年在美国东北部运营,此前因该影院规模有限未引发冲突。然而,随着其扩张计划启动,尤其是苹果影院在旧金山湾区(苹果公司总部所在地)开设新店并宣布未来十年计划在全美开设100家门店,导致双方商标争议迅速激化。2024年初,苹果影院申请注册商标,但在同年10月被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与苹果公司现有商标可能混淆”为由驳回。尽管苹果公司随后发出警告函,影院仍继续扩张,最终导致苹果公司在8月初采取法律行动。

苹果公司在诉讼中强调,其自上世纪90年代便涉足影音领域,并通过iTunes、Apple TV+等持续构建品牌资产,影院选址靠近其重要运营地,进一步增加了公众混淆的可能性。为此,苹果公司不仅要求禁止对方使用相关名称,还提出了经济赔偿。

此案深刻说明,在全球化竞争中,前瞻性的商标保护成为保障业务安全与持续扩张的核心战略环节。商标布局必须尽早进行,苹果影院在运营长达11年、启动大规模扩张后才申请商标,导致其在关键增长阶段陷入被动诉讼与法律风险,这警示企业应在品牌创立早期就完成核心商标的注册,为市场拓展筑牢法律基础。与此同时,在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中,应注重事实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如苹果公司在诉讼中系统性地引用了消费者产生实际混淆的截图与陈述,从而大幅增强了主张的说服力。此外,企业在进军海外或巨头所在市场时,应当提前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预先排查商标冲突,避免因品牌近似而引发代价高昂的纠纷。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