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第一期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和民生热点,持续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第一期典型案例。
一、柳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对桂B****0重型栏板货车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未使用转向角测试仪检测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却在人工检验报告单中填写了相关数据。同时,该车底盘动态检验行驶距离未达到标准规定的20米要求,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相关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5年10月,柳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鹿寨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检定设备进行检测案
经查,当事人用于检测轮胎花纹深度的2把轮胎花纹深度尺为2025年4月购买,从购买之日至现场检查期间均未进行检定,而期间检测车辆的轮胎经过使用已损坏或磨损,轮胎花纹深度数据已无法进行复核。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5年9月,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融安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的收费公示牌中未标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项目,经营过程中也未实际提供对应检验服务,却在开票系统中显示收取该项目费用的电子发票13份。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2025年7月,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四、柳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对桂R***9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使用的安检系统中关于车辆外廓尺寸的车长设定标准限值有误,检验结果不合格但检验结论判定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5年11月,柳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柳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经查,当事人对桂B***1轻型栏板货车“车厢栏板高度”,以及桂B***8大型专用客车“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轮胎花纹深度”“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但出具的检验报告中以上项目均无数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5年10月,鱼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融水苗族自治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对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未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要求,使用转向角测量仪对“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项目进行实测,而是通过目测、操作感知等方式在检验报告中直接填写相应数值,导致该检测项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无法追溯和复核。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5年9月,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机动车检测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持续保持资质条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杜绝不按标准检验、使用未经检定设备、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秩序,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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