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4 10:50   
2022年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为更好落实《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蓬勃涌现,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愈发凸显,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在市场监管系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据归集的各类企业信用风险信息,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并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执法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比例不高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都对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市场监管系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既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决策,也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工作定位是什么?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可以说是围绕“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设计的一项新型监管机制,与其他部门开展的信用评价有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对企业违法失信风险高低的研判,更加注重服务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除了使用历史信用信息外,还依托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互联网舆情、关联关系等动态信用信息,注重反映企业当前失信的风险。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结果作为政府部门配置监管资源的参考,供监管部门内部使用,不向社会公开。

三、如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意见》对如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进行了系统性的指导。首先,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对本辖区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可以根据监管实际不断迭代调整,更加精准地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其次,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归集企业的各类信用风险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最后,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赋分、自动分类。由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化系统,自动计算辖区内每个企业的信用风险分值,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

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如何运用?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主要应用于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领域对企业的监管工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一是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各专业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重点领域,还应完善以企业风险分级为主、并充分考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三是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四是鼓励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五、如何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监测预警处置?

《意见》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对于单个企业,可以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及早发现企业风险隐患并依法处置,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对于区域性、行业性企业信用风险,可以通过加强单个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分析,对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