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应急使用新冠疫苗监管 全力保障疫苗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1 09:44  
| 作者:
韦悦银 | 编辑: 刘昀 | 排版:张文韬
2020年新冠病毒席卷全球,中国通过严格的防控措施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国际形势依旧严峻,我们仍不能掉以轻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监管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和谐稳定,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的要求,制定了加强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接下来的应急使用新冠疫苗监管工作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方案工作要求,于1月7日-15日对辖区内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的疾控机构和承担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以确保新冠疫苗质量的安全可控;同时,根据方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严厉打击涉新冠病毒疫苗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的使用安全,为全市人民严守住新冠疫苗产品质量的安全底线。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