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争创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10 10:40   

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就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一视同仁。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抓手,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为柳州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达到全覆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柳州市下发了《关于市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市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市范围达到全覆盖,规范了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积极主动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设

柳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转交市市场监管局后,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调整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建立了由24个市直部门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主动加强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强化培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水平

市县区通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方向。通过邀请律师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相关案例分析培训,探讨交流公平竞争审查在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从法律实践的角度为公平竞争审查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增添新动力,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水平。

全面落实内部审查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市县区及各部门及时完善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随着协调机制的建立,国务院、自治区、市一系列措施出台,全市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共识正在不断增强,及时规范增量,有序清理存量。

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今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置,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的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对201912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全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共有115 份,其中:到期失效96份;废止7份,修订2份;属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有10份。

开展指导切实落实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

指导县区和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遵循《实施细则(暂行)》明确的审查基本流程,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并保存备案。严格审查增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检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今年上半年全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共有20 份,审查结果未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均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