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征集!事关柳州市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问题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2024-06-26 09:5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乱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1.在各类商品交易等场所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交易条件等线索。

2.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强买强卖、指定交易、垄断市场、滥收费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用户权益等线索。

3.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造成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等线索。

4.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肉类产品等线索。

5.旅游市场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线索。

6.不执行政府定价、压级压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线索。

7.食品、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等线索。

8.非法回收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执业药师挂证、储运条件不合规等线索。

9.农贸市场计量作弊、加油站计量作弊等线索。

10.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等假冒伪劣线索。

11.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12.市场监管系统公职人员与行业部门相互勾连、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以及简单粗暴、过度执法,充当“保护伞”等作风和腐败线索。



三、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应反映出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线索具体事实、时间、地点、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举报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要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

3.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以及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2-12315

举报邮箱:lzszfk@163.com

举报地址: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号。



发布: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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