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派出机构,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柳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提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柳州市安委会的六十六条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持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执法,依法依职责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以打促改、以打助管,加强失信惩戒和行刑衔接,倒逼并压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维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整治工作对象
在柳州市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是综合性社会检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安全阀校验机构等。
(二)重点整治内容
核准条件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责任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验检测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办理执业公示手续并且其执业单位为当前所在单位。人员培训内容和学时数是否符合要求。
2.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所核准的项目设备配置要求,仪器设备是否检定或校准。
3.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记录是否完整;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更新,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是否有效。
4.是否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5.检验资料是否妥善保存,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检测质量方面。
1.检验检测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少或漏检必要的检验检测项目。
2.检验检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与检验检测报告一致,签字人是否符合要求。
3.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报告监管部门。
气瓶检验机构专项要求方面。
1.气瓶是否按规定逐只测厚并记录。
2.是否按要求更换瓶阀,瓶阀进货、更换台账是否完整。
3.报废气瓶是否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并逐只记录。
4.气瓶检验信息平台是否与广西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对接并全部上传数据。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前)。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参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1)和核准规则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和风险制定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整改闭环。完成自查自纠后各检验检测机构向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2)。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6月14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其中全市气瓶(含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检验机构检查要全覆盖,广西特检院柳州分院应安排1至2名技术专家随同检查。每家机构抽查不少于5份检验检测报告及检验检测原始记录。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验检测现场“四不两直”检查,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检验检测报告追溯,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现场检查中,通过抽取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追溯检验检测数据质量和真实性。要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前应当向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检验检测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及时上传或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将本方案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政策法规宣贯,传导责任压力;要发挥好办案执法的作用,切实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法定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监管强执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管检验检测机构,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检验检测机构立行立改,限期完成,跟踪整改到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收集,对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加强行刑衔接。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情形的,必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及时收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分别于5月16日和10月28日前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2)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
联系人:马昶辉,0772-2636520,邮箱lzjajk@163.com。
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
检查单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合 | 不符合 | 无此项 | ||||
1 | 机构资质 | 核准证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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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存在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情况(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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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执业人员 | 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满足核准规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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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持证人员数量满足核准规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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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证人员已办理执业公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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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使用无证人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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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仪器设备 | 仪器设备的配备满足核准规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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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仪器设备已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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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件资料 | 编制了检验检测细则或工艺或方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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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有档案库,资料归档及时、齐全(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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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检验检测报告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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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及时上报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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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作风建设 | 未发现存在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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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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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息化 | 检验机构建立了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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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检验机构按照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使用登记管理系统上传检验检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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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成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后,按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平台上传特种设备检验数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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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检验检测现场检查 | 检验机构在首次开展检验前按规定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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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现场检验、检测时,持证人员数量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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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现场检验、检测的持证人员已办理执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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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现场配备的仪器设备满足检验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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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现场配备的仪器设备已进行了检定或校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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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有检验检测细则或工艺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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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检验、检测(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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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及时形成检验、检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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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检验、检测记录填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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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检验检测人员配备了安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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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检查时间:
注: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3.本表格供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参考。
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机构属性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自查发现的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填“是或否”) | 备注 |
1.2. 3.(逐一罗列问题.....) |
填报人及电话: 审核人:
填表说明:1.机构属性可填写综合性社会检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安 全阀校验机构。
2.自查发现的问题描述,可逐一罗列出。
3.完成问题整改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