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6-30 17:5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进一步强化专利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和高标准保护,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凡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不涉及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及资信,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不属于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确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填写《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57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和盖章电子版报送至柳州市知识产权局。

寄送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号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601室;邮箱:lzipo@163.com

三、建设期限和内容

(一)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3年。

(二)建设内容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平台建设、专利布局、研发方向确定等重大事务的决策协商,协调合作各方人员、研发、信息等资源投入和专利权属,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

2.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专利链,绘制专利地图,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部署防御性专利申请,制定专利池等专利组合的组建方法。

3.强化研发过程专利管理。按照专利布局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定期对研发过程中新增的专利申请进行分析评判,依据评判结果及时调整研发策略、优化研发路径,在事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突破。

4.建立专利申请审查机制。建立研发成果披露审查机制,制定专利申请方案,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形成能够全面系统保护创新成果的专利。加强专利申请后期跟踪,保障专利保护范围合理稳定。

5.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负责知识产权维权重大事项协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排查规避企业知识产权运营风险,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

(三)建设指标

1.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2.海外同族专利权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4.专利质押融资100万元以上;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1项以上;

6.专利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7.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1项以上。

以上指标的数据均从202511日起计算。申报单位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指标中其中三项(须含第5项)或其中四项(不含第5项),经申请可认定为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四、支持政策

(一)支持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即申报单位通过申报入选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建设主体,并围绕建设指标要求,先行投入,开展培育工作,达到建设指标要求,被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后,则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经费。

(二)择优支持。建设指标中的项数及指标值不设上限,建设成效显著的,将获得优先支持。

(三)支持数量。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单位确定为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如申报单位较多,经评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作为下一年度备选建设主体。

五、其他事项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各市局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各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参与管理。相关工作进展可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cjdglj.gxzf.gov.cn/)。

附件:2025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

柳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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