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柳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6 08:3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柳州市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4月起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1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选派6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检查人员28人次,组成3个检查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有6家机构存在遗漏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检验的项目等问题,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有4家机构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检验等问题,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有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管理问题,处理意见为责令整改。

二、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检验、遗漏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检验的项目;二是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三是检验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四是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不规范;五是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六是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不规范。(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应立即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从快严肃处理。

(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30日完成改正。

(三)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整改”的机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可参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三书一函”制度,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15日完成整改。

相关检验机构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由检查组确认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确保机构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对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整改落实。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改正和预防措施,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二)严格后处理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后处理工作,督促本辖区内存在问题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确保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取得实效。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务必于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后处理工作,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柳州市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问题清单及处理意见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