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2022-10-20 15:10   

柳州市市场监督柳州市生态环境

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生态环境检验

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公信力,经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柳州市5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210-11,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等委托性检验检测活动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四)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

(五)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六)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七)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检查工作安排

(一)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共分成2个检查组,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由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分别随机抽取2名行政检查人员,与市场监管局派出2评审专家生态环境局派出1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7人检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按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二)检查结果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生态环境局、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对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市场监管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在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完成本次抽查工作任务。

(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

(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被抽取检查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检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可向市场监管局认证生态环境局监测与应急联系问询。

市场监管局认证联系人:罗洁,联系电话:0772-2612590,邮箱:lzsscjgrzk@163.com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应急科联系人:刘乐石,联系电话:0772-2610203,邮箱:Lzshbjyjk@163.com


附件: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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