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严查!这种酒千万别买

来源: 南国今报  |   发布日期: 2025-01-03 09:51   

12月30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该局希望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鱼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来到鱼峰区某烟酒饮料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货架后有“茅台集团内供酒”和“茅台内供酒(酱香型)”待售,上述产品均未标示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最后饮料经营店被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桂平市市场监管局线索告知函,称在办理某经营部销售“国宴迎宾酒”案件中,发现涉案产品的标示生产商为鹿寨县某酒业有限公司。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2日生产了460瓶外包装标识有“国宴”字样的“国宴迎宾酒”,并已全部售罄。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白酒与国宴有关的证明材料及授权使用“国宴”的相关授权证明,涉嫌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最后,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称,注册商标“茅台”(第284519号)具有显著性且知名度高,涉案“茅台内供酒(酱香型)”和“茅台集团内供酒”在包装上以醒目方式标注“茅台”字样的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涉案商品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系列产品或关联产品的误认。而“国宴迎宾酒”标签含有“国宴”字样,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该酒与国宴用酒有特定联系,从而做出错误判断或选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查办这些问题商品,防止了侵权商品流入市场,不仅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