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发布警示,这种盐禁止采购、使用!

来源: 南国今报  |   发布日期: 2024-02-09 16:56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外观与食盐非常相似,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很容易被当做食盐误用,造成巨大危害。


摄入亚硝酸盐量达到0.2克至0.5克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克时可致人死亡。



为进一步加强亚硝酸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月7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警示,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一,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含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第二,食盐必须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严禁购买、使用渠道不清、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防止误饮误食。

第三,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采购使用关,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对亚硝酸盐危害性的认识,抵制在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及其他非法添加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供餐安全。



此外,柳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采购、贮存或使用亚硝酸盐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